江苏昆山,一男员工体检时查出脑部血管瘤,医生郑重告诫“再熬夜上班可能猝死”,他立

洋仔说法 2025-08-30 11:31:15

江苏昆山,一男员工体检时查出脑部血管瘤,医生郑重告诫“再熬夜上班可能猝死”,他立刻将诊断证明和调岗申请交给公司,希望调离夜班岗位。然而,公司非但没有调整,反而强令他必须连上14天夜班,出于对生命的恐惧,他拒绝夜班但坚持白天出勤,公司却据此认定他“旷工”,并直接开除了他。男员工不服,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诉诸法律,索赔12万余元。本案历经劳动仲裁、一审及二审,判决大快人心!   据广州日报8月27日报道,张华(化名)于2017年7月入职某科技公司(化名),担任生产线操作工,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制度为两班倒,含夜班。   公司《员工手册》明确规定:“员工不服从合理工作安排或连续旷工3天以上,属于严重违纪,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   2022年6月,张华因频繁头痛就医,经诊断为“颅内海绵状血管瘤”和“脑血管畸形”。   医生在诊断证明中明确建议“避免熬夜、保证充足睡眠,以防病情恶化或突发性风险”。   张华随即通过微信向部门主管汇报病情,并提交诊断证明复印件,书面说明“因健康原因无法继续从事夜班工作,申请调整为白班”。   公司主管口头回应“会向领导反映”,但未作出正式调整安排。   2023年8月,公司排班表仍将张华列为夜班人员,要求8月14日至28日连续夜班。   张华再次通过邮件和微信向公司说明情况,并坚持每日白班到岗工作,但拒绝夜班安排。   2023年8月17日,公司以张华“未按排班出勤夜班”为由,依据《员工手册》以一般违纪对其作出“书面警告”。   8月21日,公司再次以“连续拒绝夜班安排、旷工多日”为由,认定其构成“严重违纪”,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事后,张华不服公司辞退,遂一纸申请告到劳动仲裁委,主张公司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2万余元,获得仲裁委支持。   公司不服,告上法院。   法院会怎么判决呢?   第一,公司无权依据其《员工手册》认定张华的行为构成“严重违纪”。   《劳动合同法》第32条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法院认为,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内部管理的依据,但其适用必须符合合理性原则,不能机械执行而脱离具体情境。   本案中,张华并非主观恶意不服从管理,而是基于其患有的“颅内海绵状血管瘤”这一特定疾病,并持有医院出具的“避免熬夜”的明确医嘱,其向主管多次、及时地报告病情并提交证明,已履行了劳动者的告知义务。   在此情况下,公司仍要求其连续从事夜班工作,该工作安排本身对张华而言已构成不合理的、甚至可能危及生命健康的要求。   因此,张华出于保障自身基本健康权的需要而拒绝该不合理安排,具有正当理由,不属于《员工手册》中旨在惩戒的主观恶意“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旷工”行为。   公司直接援引该条款作出违纪处分,忽视了事实背景的特殊性,属于适用规章制度不当,该纪律处分的合法性基础不能成立。   第二,公司对张华未尽到合理法定的照顾和协商义务,解除合同严重违反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院指出,劳动者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首先考虑调整岗位或工作条件。   本案中,张华所患血管瘤疾病具有较高健康风险,医生明确建议避免熬夜,公司仍强行安排其连续夜班,且未提供任何替代性工作方案,如临时调岗、协商待岗等,直接以“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合同,违反了用人单位应尽的合理照顾义务。   而且,公司在明知张华身体状况的情况下,未进行任何协商,未尝试为其安排任何其他可能的白班岗位或临时性替代工作,也未启动对其劳动能力进行评估的程序,而是简单地以其拒绝夜班为由直接解除合同。   此行为完全规避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所规定的法定程序,剥夺了通过协商调整岗位以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性,属于程序严重违法。   第三,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构成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1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构成违法解除,公司应向张华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基于此,一审和二审法院均认定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向张华支付赔偿金12万余元。   对此,您怎么看?分享城市新鲜事 欢迎关注@洋仔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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