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高三学生在上体育课时,与同学一起打羽毛球,俩人玩的正来劲,不想,同学一个

脚步丈量远方 2025-09-07 12:52:05

上海,一高三学生在上体育课时,与同学一起打羽毛球,俩人玩的正来劲,不想,同学一个反手击球,羽毛球竟直接打中了高中生的左眼,其当场就捂着眼睛痛苦的挣扎。同学和老 师立即将其把送到医院救治,可医生经过诊断,伤者左眼眼球破裂,鉴定为十级伤残。家属不干了,将同学及学 校诉至法院,索赔19万。法院判了! 高三学生李某,上体育课和同学王某打羽毛球,想着活动一下筋骨,好好放松放松,没想到出了意外。 当时俩人玩的正来劲,王某一个反手击球,羽毛球直接砸中李某的左眼,李某当场就捂着眼睛躺在地上疼得直挣扎。 王某吓得把球拍扔了老远,跑过去看李某伤到那了,李某疼得不行,捂着眼睛不撒手。 之后,体育老 师发现情况,和王某还有其他同学赶紧把李某送医院。 可医生一检查,说李某左眼眼球破了,后来鉴定是10级伤残,这对一个高三学生来说,打击太大了。 李某的爸妈特别生气,觉得学 校体育课运动量太猛,超出正常练习了,老 师也没在现场一直盯着,没尽到安全保障的责任。 另外,他们认为王某打球太用力,这事儿王某也脱不了干系。 于是,李某父母替他把王某和学校告到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家属误工费、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加起来一共19万多。 面对索赔,王某觉得特别委屈,他说羽毛球运动本身就挺激烈的。 打球的时候随意发挥,力道和方向哪能控制得那么准,自己根本没想到会打到李某眼睛。 学 校这边也有话说,羽毛球是体育课的自选项目,李某当初自愿选了这项有风险的运动。 而且他之前也参加过好几次羽毛球课,老师早就教过基础的动作和注意事项了。 事发当天老 师就在现场指导,可羽毛球速度太快,老师 根本来不及拦。 李某受伤后,老师马上送他去医院,学 校还帮忙办了保险理赔。 所以学 校觉得自己没做错,不用承担这个意外的责任。 王某家属之前主动垫付了2000元医药费,提出愿意再给李某20000元人道主义补偿,学校也自愿出5000元。 李某家属不认可,孩子受伤达10级伤残,学校和王某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索赔19万。 那么,李某的10级伤残,从法律的角度,到底该谁负责呢? 《民法典》第1176条第一款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李某是自愿选择打羽毛球,且经常与王某等同学进行双打训练,作为高三学生,应该知道打羽毛球有风险。 王某击球导致李某受伤,属于正常体育活动中的风险范围,没有故意伤害的意向。 李某没有证据证明王某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所以王某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王某之前主动垫付了2000元医药费,提出愿意再给李某20000元人道主义补偿 。 《民法典》第1200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李某是高三学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方已证明羽毛球课是学生自选课程。 老师讲述了羽毛球课的基础要素,事发当天老师也在现场指导。 总不能要求老师在打球过程中,一看到学生动作不对就喊停,那样根本没法正常打球,不符合常理,一般都是打完球再纠正错误动作。 意外发生在一瞬间,根本无法预料,而且在李某受伤后及时送医治疗。 这表明学 校已经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不存在过错,因此,学 校无需对李某的受伤承担责任。学校自愿给5000元慰问金。 最终,法院驳回了李某19万多的索赔请求。不过王某之前垫付的2000元医疗费、20000元补偿,还有学 校给的5000元,都不用退回去。 李某年纪轻轻就因打球伤了眼,落下十级伤残,换谁的父母都难接受,想讨个说法的心情能理解。 但法院的判决,其实挺讲道理的。打羽毛球本就有风险,李某自愿参与,也清楚运动特点。 王某不是故意的,老 师和学 校也尽到了该做的责任,总不能让没过错的人平白担责。 要是真判王某和学 校赔偿,以后谁还敢放开了打球,老 师上课也得束手束脚,反而没了运动的意义。 王某和学 校主动给的补偿,也透着点人情味。这事儿也提醒大家,不管是打球还是别的有风险的活动,自己得有风险意识,保护好自己。 法律既不会让受害者白白受委屈,也不会让无辜者承担不该担的责任,这样才公平。 对此,你怎么看呢? 信源:新民晚报 2025-09-03 #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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