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二审没有支持追风小叶的诉求
核心原因在于:有过三次道歉,不构成诬陷,人格权纠纷通过道歉已经和影响相当
成都地铁偷拍案二审维持原判地铁被疑偷拍案被告先后3次道歉热点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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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93xxx56
小叶已经证明被女人诬陷,走法律途径没用,以后大家都动手揍回去
快了好吃嘴 回复 09-14 22:39
你真是人丑,心更丑
快了好吃嘴 回复 09-14 22:38
老女巫,不要连了
苹果
在公共场所被诬陷,也应该在在公共场所道歉。不是任何道歉都应该被椄受
琳琅 回复 09-15 20:29
赞成。原告的小网文里"强迫脱鞋示众"、″拒不道歉"都已经被证实是虚构。这两个情节在舆情上起到的作用,只要长脑子的人都看得出来,原告这么写的动机更是浅显。
琳琅 回复 09-15 20:09
原告可以不接受被告的道歉,但不能发网络小作文造谣说被告拒不道歉。这是虚构事实,有引导网暴的嫌疑。我没有被人当枪耍弄的爱好,但我认为原告应当公开给个说法。
梦里啥都有
确实不构成“诬陷罪”。但这特么明明是“诽谤罪”好吗!!装不懂扯犊子有意思吗?!
琳琅 回复 09-14 00:44
强迫脱鞋示众是谁小作文里写的?拒不道歉是谁小作文里写的?你告诉我这是不是虚构事实?怎么,你突然连是或否都不知识怎么写了?那可是你家脆弱的小心肝把你迷倒的大作呢!
梦里啥都有 回复 09-14 10:04
认识字吗?你怕是连法条都看不懂吧?犯罪行为在那里放着,狡辩有用吗?刑法是针对行为定罪处刑,没空理你怎么狡辩[笑着哭]
风之尘
男人以后再遇到这🀄️诬告的,直接打一顿狠的,比这后果还轻一些
用户16xxx40
那以前的判刑的诬陷罪都没有道歉么?难道有这么头铁不道歉的人?
琳琅 回复 09-12 06:58
法院已经证明不存在诬陷
moon 回复 琳琅 09-12 16:31
法院还判过开房时吃药导致女孩死亡,最终被判无罪,你觉得合理?
angel8775
在派出所道歉有什么用?最起码去事发地公开道歉,不然这诬陷成本也太低了。
angel8775 回复 09-13 19:05
你看看👀视频!这是会游泳就能干的活吗?没绳索🪢没游泳圈🛟谁下谁死
恶臭的知心姐姐 回复 09-15 00:33
四川车男子昏迷在掉进湍急河流里,2个男人跳下水砸窗救下了人呢。你们小仙女再搞事,以后越来越多的女人遇到危险,就只有等你这种集美出手相救啦。
捉刀怪
诬陷不是诬陷,叫合理质疑。[点赞]
琳琅 回复 用户10xxx69 09-15 16:41
拒不承认法院判决的才是破防吧!毕竟皇帝的新衣被证明是空气,"穿衣服"的就真的是当众(裸)奔了。
用户10xxx69 回复 09-15 15:38
这就破防了[笑着哭],月薪三千的网军小号,水平不行啊[笑着哭]
用户11xxx24
我现在能不能怀疑隔壁邻居偷窥我洗澡,并且直接踹门进去质问?[滑稽笑]
用户14xxx22 回复 09-12 23:58
你要先报警啊!
琳琅 回复 09-12 07:01
邻居站你家浴室窗子前,面向你家窗子,当然可以
用户10xxx03
不要对方道歉!一个大耳光打回去!
用户64xxx08
光明正大诬陷,偷偷摸摸道歉
用户10xxx36
道歉要有诚意,最少得拍下视频吧!不然算哪门子道歉?
叶小小
如果早些年前女拳没泛滥之前,这样的判罚没人会怀疑,甚至很多人会觉得小叶有些过了!可结合当下社会现实再看判罚,男女很多都不认同!可见敌对势力对我们的社会和谐产生了多么大的威害
我朋友 回复 09-12 16:38
小叶过了?明明就是两种性别两种判法!
匆匆过客
现在偷拍的这么多,发现可疑的,提出质疑也正常。知道误会了,已经道歉了,事情也没造成不良影响,本来已经可以告一段落了,是这个男的不依不饶,才把事情闹大的。网上一面倒的说两个女的不对,是要让以后女的都不敢对可疑的行为提出质疑吗?
奈 何 回复 09-14 11:47
道歉有用的话,要法律干啥?那以后造谣,诽谤,诬陷,伤害直接道歉就可以了,受害者原不原谅无所谓,只要我自己原谅自己就可以了是吧,何况小叶提了很过份的要求吗?公开道歉而已,如果是我被这样诬陷,我不介意去她们家周边逛逛,出了事反正不犯法,道个歉就没事了。偷拍那么多?请举例?作为受害者的小叶在你这里成了加害者,是非不分,强词夺理,别人偷拍小叶就要受到质疑,你们这群人真够魔幻的。
披荆斩棘
都按这个标准 那以后杀人偿命可否等杀人犯自然老死后再补一枪呢?
sime
买个粘鼠板放手上,她诬陷你,往她脸上招呼
redgreen1314521
法律上有个原则:同一行为不能重复"处罚"!女方当天已经道过歉了,对这"误会″事件你不能一而再再而三让对方给你道歉!男方故意把这一事件炒作的人尽皆知,再让对方当着全世界的面给他道歉,就更不可取了!法律是禁止这一行为的!凡事都有个度,男方的要求过度了,既不合情也不合理,更不合法,法院当年不会支持他!
琳琅 回复 09-15 08:59
关键是原告自己发网络小作文,写的是被"强迫脱鞋示众",且被告"拒不道歉"。这已经被法院证实是虚假陈述。因此一审判决出来后,舆论出现反噬。一审法院就直接说原告自己发网络小作文导致的后果应自行承担。
AMX 13 90
嗯?记得有段时间报社就是靠登记小的公告消息活着,尤其是地方报纸,各种遗失公告作废公告还有啥注销什么的公告,几百上千元都是一周或者一个月套餐。
被遗忘的北极星
说真的,精神损失这东西是无法评估的。谁来保障男性的自身权利?[得瑟]
我心跳跃如律动
知心姐姐太多了
杰哥
走司法的小叶,朱军,大同哪个有好结局?反倒是马上动手的最后都是双方和解
凤凰
下次女的说偷拍直接打,千万别陷于自证泥潭
咋去1235
地铁那么多人看着会没有影响?当法官这么无知吗?
自称
我在心里说声对不起也算?
孤勇者
不构成诬陷,也就是他真的偷拍了,那就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判男的拘留十五天
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
那个酒瓶爷爷的事,续集是什么?
用户15xxx87
0成本诬告
髅豳
反证以后遇上这种情况,就大声反问"凭什么说我强奸你"
旭日东升
不构成诬陷?那法官是不是认为偷拍是成立的?
顽石
有过道歉了,法院确实很难支持,他应该当场让她们登报道歉的,如果她们没有,这样才有告的理由。
用户14xxx76
反告吸毒就行了,
谁是谁的果
法院是对的,没有造成实际伤害,不是直接造成小叶经济损失。除非当时事后小叶有自杀行为,能增加翻盘的可能。过去了就过去了,打不赢的,因为不够理由造成因果关系。
奈 何
建议以后遇见女的需要帮助的时候,大家谨慎考虑,搞不好就成了小仙女的帮凶,毕竟这件事以后,真不好说会变成什么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学法张三
列如在街上说你偷东西,在警察局说我搞错了,也不用登报什么这样你觉得可以吗?
暖和
好多人搞不明白诬陷和合理怀疑,合理怀疑是警察叔叔我怀疑有人偷拍我,诬陷是家人们,就是这个人偷拍我,给我来波火箭666,我表演现场搜身,就像你碰到一个抱着大哭不止的婴儿的人,你报警说怀疑这人是人贩子,警察不会说你诬陷别人一样。
用户17xxx95
严查这法官
钢枪
会不会跟上这三人,然后用同样的方式说她们偷拍?然后搜身报警、道歉?
陈池池
同样内容的公众号已经看到好几个了,真是感叹,宁愿花钱买那么营销号洗白,也不愿意老老实实道歉
yuan3519
主动脱下鞋子,抽她脸上!
Johnny
遇到女的找事儿就直接抽,还是那话双输好过单输,什么男人不能打女人都是狗屁纯纯pua,一群没有逻辑毫无道理可讲的群体不打等什么?等她骑在你脖子上拉屎吗?
北冥有鱼
主要是认为鞋子上有摄像头这件事本身有点离谱,不然大家不会这么支持
我是小乌鸦
逆天,公共场合诬陷,然后私下小声道歉,就可以原谅了?
刘译隆
案件如此简单,为何要先后调解七次,耗时那么久才二审开庭和判决呢?
砖家叫兽
你可以道歉,我可以不接受。道歉有用还需要警察做什么。
Tonifer
道歉必须接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