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18岁孕妇大清早在玉米地劳作,结果一上午都没回家,母亲发觉异常后去田地找

大彬叔叔 2025-09-19 11:42:06

山西,一18岁孕妇大清早在玉米地劳作,结果一上午都没回家,母亲发觉异常后去田地找女儿,结果却发现,女儿被人侵犯不说,而且还夺走了生命。警方很快锁定了同村男村民为嫌疑人,结果对方却人间蒸发28年。 据悉,事情发生在1997年8月的一个清晨,18岁的田女士已经怀孕一段时间了,因为是孕早期,所以并不影响她的生活,于是,田女士早早来到田地,帮着母亲料理农作物。 可是一上午过去了,田女士家人发现她劳作了一上午都没回来,于是便去地里查看,结果却发现,田女士躺在田里,已经失去了呼吸,而田女士腹中尚未成型的小生命,也随之一同逝去。 随着进一步调查,发现田女士是被人性侵致死,而嫌疑人则是同村村民郝某,此时,郝某已经不知下落。 逃离后的郝某辗转多地,靠着在工地打工维持生计,就这样,郝某躲过了一次次的核查,在2020年的时候,郝某找了一女朋友,这才算是安定了下来。 直到前不久,警方终于发现了郝某的踪迹将其抓获归案,并对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而受害人家属在得知这件事情后,也向28年来持续追凶的民警表达了感谢。 事发后,网友纷纷表示,18岁就怀孕了,当地结婚是不是太早了?还有网友说,你管人家什么时候怀孕结婚干什么,现在讨论的是凶手归案了。也有网友表示,都28年了,早过追溯时效了吧,抓起来也要放人。 其实,过没过追溯时效,其实法律说的很清楚。 按照刑法规定,追诉时效的档次分为:五年、十年、十五年与二十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就是说,郝某实施的犯罪为性侵致人死亡,按照刑法第236条的规定,性侵致人死亡的,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所以,由于郝某实施的犯罪最高面临死刑,追诉期是二十年。 就是说过了二十年之后,就不能追究郝某刑事责任了,可是既然不能追究,郝某为什么被刑事拘留了? 其实这就有例外情况了,根据刑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视频的,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显然,这起案件早在28年前就已经立案,那么,这根本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了。 所以,无论郝某跑了是20年,30年还是40年,只要有郝某的信息,依然是可以将其抓获归案的。 28年,如果田女士没有受到侵害,现在她的孩子都已经快30岁了,而郝某为了一时痛快,将无辜的田女士侵害致死,现在被抓获归案,也算是为当年的过错买单了,郝某也失去了自己的人生。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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