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全国最嚣张的罪犯,没有之一。 9月19日,山东的曾某孩因纠集他人深夜强行闯入他人家中,抢走8个月大的男婴卖给别人而被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缓。接理说,如此性质恶劣、嚣张跋扈、胆大妄为的犯罪,曾某孩应该是认罪悔罪,以求得宽大和谅解。然而,曾某孩不仅没有认罪悔罪,反而在法庭上威胁法官和受害人,说什么“缓期两年?老子出来第一个弄死你们”“你们都是一伙的!等着瞧”“出来要弄死你们全家”,还用方言辱骂审判人员“断子绝孙”,对受害者家属多次比划割喉动作。让受害者家属和旁听席上的群众既愤怒又害怕。 曾某孩敢咆哮法庭,公开威胁法官和受害人,固然有不懂法,藐视法律的原因,但更重要的还有性格和基因的问题。 这种人根本没有把法律和他人生命当回事,从他的行为看,骨子里就带着残暴和偏执。要是让他以后有机会出狱,谁能保证他不会再犯?为了大家的安全,也为了给受害者一个公道,必须得重判! 大家说说,这种嚣张至极的罪犯,是不是必须严惩?
被性侵是真的没办法反抗吗?很多人以为性侵就像电视剧里那样:坏人坏笑着凑过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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