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风]9月21日报道,浙江,一女子租房时,房东收了她16万,约定可居住15年。

韫晓生 2025-09-23 11:48:02

[微风]9月21日报道,浙江,一女子租房时,房东收了她16万,约定可居住15年。刚入住不久,女子家的老人生病,她便回了老家,并将房子转租给其他人,每月租金5000元。房东得知后,前来要求新房客离开,还将水电气线路剪断。女子回来后,房东也让她搬走,并称要卖房,等房款拿到后再退还女子租金。女子拿出租房合同,房东直接傻眼。   (信源:1818黄金眼——求稳花16万长租房子15年,因故转租收每月5000租金,结果租客被原房东“劝退”?)   去年底夏女士(化名)为了女儿上学,咬牙签了套 87 平房子的 15 年长租合同,砍价到 16 万全款付了——算下来每月才 800 多,在浙江当地简直是 “捡漏价”。   她还自己花钱翻新,本想安稳住几年,可谁能想到,住了没几个月,老家老人突然生病,夏女士只能临时回去照顾。   房子空着可惜,她就委托中介转租,每月能收 5000 块租金。   谁知今年 6 月,房东突然找上门,对着新房客说 “我跟夏女士有经济纠纷,这房子不能租给你”,硬逼人家搬走。   新房客当然不肯,没成想房东直接耍起无赖,第二天就找了人来剪断水电线路。   新房客没办法,只能匆匆退租。   夏女士赶紧从老家赶回浙江,刚到家楼下,就撞见房东在门口等着,开口就撂下狠话:“这房子我要卖了,你赶紧搬走!等我卖了房,退你 15 万 5 就行。”   她气懵了,跟房东理论:“合同上写得清清楚楚,15 年租期,你现在要卖房,得按合同赔我钱!算上我装修的费用和违约金,一共得 17 万。”   可房东根本不听,反而连着几次剪断水电,逼得夏女士没办法,只能一次次报警。   这事儿表面是 “无良房东毁约”,实则暴露了长租市场里,普通租客最容易踩的坑,更藏着大家必须知道的法律常识和维权底线。   《民法典》第 577 条,只要签了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房东单方面毁约(比如突然说要卖房赶人),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不仅要退剩余租金,还要按合同约定赔违约金。   像夏女士提到的 “合同写了赔偿 17 万”,只要合同没漏洞,这就是合法诉求。   还有房东 “剪电线断水电” 的操作,更不是 “家务事”。《民法典》里明确规定,租客在租赁期内享有 “居住权”,房东不能以任何理由恶意干扰居住,比如断水断电、换门锁。   要是因为断水电导致租客财产损失(比如冰箱里的食物变质、电器损坏),租客还能额外索赔。夏女士多次报警是对的,警方的出警记录,将来都是维权的重要证据。   但现实是,很多租客遇到这种事,最后还是会 “认栽”。为啥?不是法律不撑腰,而是大家容易踩 “长租合同的隐形坑”。   这里必须给所有要租房子的人,好好科普下长租合同里的 “保命条款”,少一条都可能吃大亏。   第一,产权核查是底线,别被 “低价” 冲昏头。夏女士遇到的房东至少是真房主,可有些骗子会冒充房东,拿假房产证签长租合同骗全款。   所以签合同前,一定要让房东出示房产证原件,最好去房产局查一下房子有没有抵押、查封 —— 要是房子早被抵押出去,就算签了合同,将来银行要收房,租客还是得搬走,钱也难要回。   第二,合同里必须写死 “违约赔偿细则”。很多人签合同只写 “租期 X 年,租金 X 元”,却漏了最关键的违约条款。   比如 “房东提前解约,需赔偿剩余租金的 20%+ 租客装修损失”“租客转租需经房东书面同意,不同意则房东不能以‘转租’为借口毁约”。   第三,尽量别付全款!资金安全最重要。夏女士付 16 万全款,等于把 “主动权” 完全交给房东。   建议大家签长租合同,最多付 3-6 个月租金,就算要付年租,也得留 10%-20% 的押金,约定 “租期过半再付剩余部分”,降低风险。   现在夏女士还在维权,网友们都在为她加油。这事儿也给所有租客提了个醒:租房不是 “给钱住就行”,而是要把 “风险” 提前挡在门外。   别觉得 “麻烦”,合同里多一条细则,将来维权就多一份底气;多查一次产权,就少一次 “钱房两空” 的可能。毕竟我们租房,租的是 “安稳生活”,不是 “糟心事”。   家人们,你们签租房合同时,有没有特意关注过违约条款?或者身边有人遇到过类似的维权难题?评论区聊聊,咱们一起分享经验,让更多人避开租房的坑,也希望夏女士能早日拿到应有的赔偿,重新找回安稳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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