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索赔121万元 卖淫家属脸皮真厚,比城墙还厚!干点卖淫嫖娼的事,躲避检查意外身亡,家属还不怕磕碜起诉房东,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自己家人干啥事不知道,房东知道干着肮脏的事,房都不租给你! 据报道,张某在出租屋进行卖淫时,因王某反锁房门抗拒检查,张某为躲避警方选择爬窗坠亡。法院认为,张某作为成年人应意识到行为风险,需自行承担主要责任;王某因组织违法活动且阻碍执法,被判承担次要责任;房东因无证据证明其知晓租房用途,无需担责。 再有,家属最初索赔121万元,但法院仅支持5万元赔偿。这一判决基于王某的违法行为与张某死亡存在间接因果关系,但并非直接责任。 但是,王某因容留卖淫被判刑,房东因无主观过错免责,凸显我国法律对出租房主的责任认定标准。 另外,成年人参与违法活动需自行承担后果,即便对方存在过错,也不能完全免除自身责任。 即行为人需为其违法行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四川,50岁的男子董先生,在儿子因车祸去世后,为延续血脉找上29岁的女子方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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