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台堆放垃圾杂物或被罚#【这一刚性规定,全广州今起实行!天台堆物、市区养禽或被罚】#广州市区饲养家禽家畜或被罚#鼠、蚊、蝇等病媒生物不仅是生活中的侵扰,更是传播疾病的健康隐患。日前,南都N视频记者从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官网获悉,《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于2025年9月26日起施行。
个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决定》规定住户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不得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及时清除积水、废弃容器、堆积杂物等病媒生物孳生地。不得在居住区的楼顶天台、露台、楼道等公共区域堆积垃圾、杂物或者在城市市区内饲养家畜家禽。
《决定》区分不同的违法情形,对不履行规定义务的,对个人最高可处五百元的罚款,对单位最高可处五十万元的罚款。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其中,针对市民普遍反映的在天台堆放垃圾、在市区内饲养家禽家畜等行为,《决定》规定,住户未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条件,在居住区楼顶天台、露台、楼道等公共区域堆积垃圾、杂物的,由市、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者市、区人民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在城市市区内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