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沁阳,男子38岁了找不到老婆,媒人给他介绍一女子,认识一周他就着急和女子订婚,给女方12.8万彩礼,1200元礼品,谁料,两人结婚十多天,男子每次和女方同完房,她就偷偷吃避孕药,14天后女子趁男子去上班,偷走他6000元后玩失踪。男子找不到女子,起诉到法院,最终法院这么判。 这场闹剧般的婚姻最终闹上了泌阳县人民法院。赵某和金某从认识到结婚不过两个月,真正共同生活只有短短十四天。法庭上赵某痛诉金某的行为属于有预谋的骗婚,不仅偷偷服用避孕药违背生育约定,还卷走家中现金并拉黑所有联系方式。法官审理后发现,两人确实在2025年7月3日登记结婚,7月18日金某就离家出走,这段婚姻仅维持了两周时间。 法院的判决书点明关键:婚姻自由包含离婚自由,感情彻底破裂就该结束。赵某和金某的婚姻存续时间极短,根本没能培养起夫妻感情,金某通过失联行为表明她完全没有维持婚姻的诚意。虽然两人已经登记结婚,但考虑到共同生活时间太短且彩礼金额较大,法院认为金某应当返还部分彩礼。 庭审时赵某做了个让人意外的决定,他主动提出只要金某返还8万元彩礼就行,比最初支付的12.8万元少了整整4.8万。这个举动被法官理解为赵某对自身权利的自主处分,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也合情合理。金某全程没有出庭应诉,放弃了为自己辩护的机会。最终法院判决准予离婚,金某需向赵某返还8万元彩礼。 这起事件引发了不少争议。有人替赵某叫屈,觉得金某的行为明显是骗婚,短短十几天就“赚”了4.8万元,简直比上班还挣钱。也有人质疑判决会不会变相鼓励类似行为,让别有用心的人觉得结婚几天就能轻松赚笔钱。赵某的遭遇确实值得同情,除了直接损失的彩礼,婚礼各项开支加上被带走的现金,总损失可能超过10万元。 从法律角度看,这类案件的判决依据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实施的涉彩礼纠纷新规。按照规定,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原则上不用退彩礼。但共同生活时间很短且彩礼过高的情况,法院可以综合考虑实际生活时间、彩礼使用情况、双方过错等因素,决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比例。这个案子中,金某偷偷吃避孕药、拿走现金后失联等行为,都被视为婚姻中的过错表现,影响了法院的判决。 赵某的经历给急于成家的人提了个醒:婚姻不是儿戏,闪婚风险不小。彩礼往来最好保留凭证,婚前多花时间了解对方,避免人财两空的尴尬局面。法院的判决试图在法理和人情间找到平衡,既依照法律规定,又考虑实际案情,希望让婚姻回归感情本质。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河南沁阳,男子38岁了找不到老婆,媒人给他介绍一女子,认识一周他就着急和女子订婚
爱跳舞的王大姐
2025-10-01 21: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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