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生病不在了,我和女婿一个小区,完全不管我,以后该怎么办? ------------------------------------ 从法律上来说,女婿就你是没有赡养义务的。 但是如果你女儿有下一代,也就是你有外孙或外孙女,他们在有赡养能力的前提下,对你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这是首选的,法定的。如果此条路不通,那就要找其他的方法。 最可靠就是遗赠扶养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并且遗赠扶养协议具有比遗嘱更高的法律效力,当然,这是要先择好对象的,这样才能确定老有所养。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养老机构养老,选择养老机构的,最好能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三条选择好鉴定监护 人。 我们看下民法典是怎么规定的: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随着社会的老龄化,养老问题越来越突出,国家也是越来越重视,随着发展,还会有更好的养老的方式,比如说机器人进入家庭,代替保姆。 我们现在就是调整好心态,锻炼好身体,才是根本。
女儿生病不在了,我和女婿一个小区,完全不管我,以后该怎么办? ---------
婚姻家事法观止
2025-10-03 20:50:17
0
阅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