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评】孩子不是私有的 野人孩子父母正被调查是否违法 “野人孩子”事件中,父母以“生活方式自由”为由拒绝配合调查的态度,直指一个核心认知误区:孩子绝非家长的私有财产。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明确赋予儿童独立人格权,我国法律亦保障其生命权、健康权与发展权。视频中孩子赤身爬行、被限制与外界接触的状态,早已超出“个性化养育”范畴。即便父母拥有高学历,其所谓“自然教育法”也不能凌驾于儿童基本权利之上,更不能将孩子当作践行个人理念的试验品。 接受正规教育是适龄儿童的法定权利,更是父母不可推卸的义务。《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监护人必须保证孩子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者将面临批评教育与限期改正 。此前已有监护人因剥夺孩子受教育权被行政处罚并强制执行的案例,这警示任何“教育实验”都不能突破法律红线。 孩子是国家的未来而非私有物。此次官方介入调查,正是对“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坚守。唯有破除“自家孩子自家管”的狭隘认知,才能让每个孩子都能在法律保护下健康成长。
“野人小孩”大家都猜错了,以为是其母亲看上去不太正常,实际上问题出在其父亲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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