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38岁快递员用自己母亲手机网购俩手机,价值14689元,货到付款。等快递

树说历史 2025-10-25 18:45:32

黑龙江一38岁快递员用自己母亲手机网购俩手机,价值14689元,货到付款。等快递车到了之后,他趁快递员不备,悄悄将俩手机偷走藏在自己家,以为“天衣无缝”……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有一个快递员赵某。   今年5月份,赵某突发奇想想到了一个“好主意”,想要空手套白狼。   5月15日早晨8点,他将母亲手机拿来,从某购物平台上买了两部手机,货到付款当日达。   当天下午3点,他通过定位看到快递员快到自己小区后,赶紧冲下楼去,找了个地方躲了起来。   眼见快递车停下来后,他趁快递员崔某没注意,悄悄的摸过来,将里面的两部手机给偷走了。   手机丢了,那也只会是快递员自己倒霉,和他这个“收件人儿子”又有什么关系呢?   不得不说,赵某这属实书是把警察当傻子了。   这快递在其他小区都没丢,到你这儿了,还没来及的配送就丢了,世界上有那么巧合的事情吗?   排除了快递员监守自盗的可能。那就他最可疑了。   就算赵某巧妙的避开了所有的监控。   警方只要询问一番赵某的母亲,就知道,她没有买手机。自己的儿子曾将手机拿去用了。   那为什么赵某不用自己的手机下订单?   只要赵某有嫌疑,下一步就是问他案发时在哪里,有谁能够作证?你为什么要选择货到付款而不是直接线上付款?能够要求当日达,那就说明你就算一时拿不出钱来,也可以在这几个小时之内筹到钱,那为什么要货到付款呢?   赵某这脑子一热就想到了这么个“天衣无缝”的计划,实际上却是漏洞百出。这些问题他根本没法回答,到处都是逻辑漏洞。   于是不出意外的,没过多久赵某就被被警方抓捕了,手机也被返还。   很明显找否这属于“诈骗罪(未遂)”转化为盗窃罪。   他从一开始就没有付款的意愿,虚构交易的问题就是为了非法占据这两部手机。   不过,他是在交易完成前主动出击秘密窃取手机,直接跳过了诈骗环节,以“和平”的方式完成了盗窃。   两部手机价值一万四,没到30000,属于“数额较大”,赃物追回没有造成什么实质性的损失,加上到案后认罪认罚,属于从轻情节。   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了赵某有期徒刑8个月,罚款2000块钱。   这可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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