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震惊了! 江西一男子订婚花了60万,与女方共同生活4天后方,遭女方悔婚。法院判了:未形成持续稳定的同居生活,女方返还彩礼的90%,48.7万余元 。也就是女方用4天挣了11.3万,平均一天接近3万。 有网友评论: 以后把结婚证,改成婚姻登记证,结婚,离婚,订婚都登记上去不就行了。 既然有了这样的法律,是不是会有一批以此为生专业悔婚的美女出现呢?这个问题要深思啊。 现在的婚房有了明确规定,彩礼是无形枷锁,这样的女人多嫁几家,不是发财了吗?[捂脸] 男方在中国法律中相吋女人大弱势,必须修改了,否则出生率会更低。 对此,大家怎么看这件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