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男子在泡菜池里一边吸烟一边吐口水,还抬脚将吐在池中的口水搅散,混杂在池内的

胡萝卜说法 2025-10-28 14:00:38

辽宁,男子在泡菜池里一边吸烟一边吐口水,还抬脚将吐在池中的口水搅散,混杂在池内的泡菜中。相关部门获悉后,已将该批次酸菜全部扣押,该批次产品并未流入市场,后续将对涉事企业展开调查并严惩。 拍视频的网友本来是好奇,想看看这泡菜是怎么腌制的,所以就多留意了几眼。 泡菜池里站着好几名男工人,他们穿着雨靴,正不停用铲子将泡菜一个个拨到另一边。 至于为何要做这道工序,他并不清楚,只觉得工人们实在太累:用一把铲子一下下拨弄这么多泡菜,每天像机器一样反复插拔,腰怎么能吃得消? 他正担心工人的身体是否能承受,突然看见一名个头稍矮的男子手里夹着烟。 这一刻,他的思绪瞬间拉回现实:这些泡菜可是要运到超市让消费者购买的呀,他怎么还在抽烟?烟灰万一掉进去了怎么办? 在他看来,工人穿着雨靴站在池里尚能接受,毕竟不是光脚,光脚可能带有脚气、死皮;而雨靴只要清洗干净,总归还算卫生。 可吸烟就完全不同了,吸烟过程中会产生烟灰。 一想到平时吃方便面、酸菜鱼,或是做其他菜肴时都会用到泡菜,网友就完全无法接受,甚至忍不住琢磨:我到底有没有吃过他们腌制的泡菜? 想到这儿,他顿时一阵作呕,赶紧拿出手机想拍下这一幕,提醒大家以后多加留意——要么自己动手做泡菜,要么买回去后一定要彻底清洗。 可就在他举着手机对准那名男子时,镜头里又出现了令人震惊的一幕:该男子吸完烟后,竟直接往池子里吐了一口痰! 网友当即皱紧眉头,又气又无奈:这泡菜真是没法吃了!这些工人到底在干什么?刚才还在心疼你们辛苦,怎么能做出这么不卫生的事?完全不顾及消费者的感受!这样的泡菜,你们自己会吃吗? 紧接着,他又看到这名工人直接抬脚,把痰和池里的水渍(结合语境,“水渍”应为“酸菜汁”,故纠正)搅混在一起。至于这些酸菜汁最终会不会被保留、使用,网友也不得而知。 反正看到这一幕,网友实在无法忍受。他本不想把视频发到网上,但为了给大家提个醒,还是决定公开——自己可以不吃泡菜,可其他网友不知情,他们说不定会吃到带着别人口水的食物。 视频发布后,相关部门很快介入,不仅立即扣押了该批次酸菜,还明确表示,绝不会让任何一点泡菜流入市场,并称将尽快对该批次产品进行销毁。 但网友仍有顾虑:现在拍下来的这一批确实被扣下了,可要是涉事企业的作业习惯、操作模式一直如此,那长年累月下来,不知道有多少类似的泡菜已经流入市场了? 对此,相关部门也作出回应:将对涉事企业展开深入调查,并依法严惩,绝不姑息;同时质疑,为何会让如此不讲究卫生的工人进入泡菜池作业? 既然这一个环节存在问题,那其他环节会不会也是同样的操作?网友推测,这说明涉事企业根本没把泡菜制作的卫生要求纳入日常工作,完全忽视了这一关键环节。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在本事件中,这名员工的做法实在让人接受不了。你说网友把他的视频公布出来,也是情有可原——谁能接受用这种方式制作出来的泡菜?这可是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在这个事情当中,表面上是该员工给大家造成了心理阴影和身体健康隐患,但真要追责,可先由用人单位承担;事后,企业若觉得有必要,可再向该员工进行追偿。毕竟企业是责任主体,涉及这么大量的物资,理应由他们先担责。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规定制定并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等,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这件事里,企业也脱不了干系。不管是企业管控不到位,还是本来就没尽到监管责任,反正最终都会被严惩。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待?素材来源于红星新闻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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