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跑得了就跑,跑不了就不跑呗,夜跑又不是必须的。国家那么忙,有多少大事要做,凭什么要操心你的夜跑?”类似言论,看似有理,实则狭隘。女性夜跑,虽非生存必需,却是追求健康、享受生活的权利,国家为其安全托底,绝非多管闲事。 中国治安虽好,但女性夜跑仍存在潜在风险,这些风险并非女性自寻,而是社会环境中可能存在的隐患。国家作为社会治理主体,保障公民安全是其基本职责,为女性夜跑提供安全环境,正是履行这一职责的体现。 保障安全非个人之事,需全社会共同参与。完善治安管理、加强夜间巡逻、提高公众安全意识,这些举措都是国家和社会为女性夜跑安全所做的努力。一开口就扣“女拳”帽子,以长相、年纪评判女性夜跑,实为偏见,应摒弃。 国家托底女性夜跑安全,是对公民权利的尊重,更是对社会公平的彰显。我们应携手共筑安全环境,让女性在夜间自由奔跑,享受健康与快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