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才是“正规”的法院!珠海icon,女生状告父亲,要求病重父亲卖房给自己留学!而

魔法山丘 2025-11-01 12:16:00

这才是“正规”的法院!珠海icon,女生状告父亲,要求病重父亲卖房给自己留学!而法院的判决,令人称赞! 这才是“正规”的法院!珠海,女生状告病重父亲卖房留学,判决太解气 这才是“正规”的法院!珠海,女生状告父亲,要求病重父亲卖房给自己留学!而法院的判决,令人称赞! 2008年,老王和妻子满心欢喜地购置了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子。两年后,房子顺利交付,在办理房产证时,夫妻俩经过一番商量,决定把房子登记在年仅6岁的女儿小美名下。 彼时的老王夫妇,满心都是对女儿的疼爱。他们想着,房子早晚会留给孩子,不如趁早就登记在她名下,既省去日后过户的麻烦,也能给女儿的未来多一份保障。夫妻俩省吃俭用,包揽了所有房贷,从没想过要让女儿为这套房子付出什么,只盼着她能健康长大,安稳生活。 可谁也没想到,这份沉甸甸的父爱母爱,多年后竟成了女儿“要挟”父亲的筹码。随着小美渐渐长大,出国留学成了她心心念念的目标。但留学费用高昂,对于普通家庭来说绝非小数目。正当老王为女儿的学费四处筹措时,小美却提出了一个让他心寒的要求:把登记在她名下的那套房子卖掉,用卖房的钱支付留学费用。 此时的老王早已身患重病,常年需要药物维持,治疗费用本就压得他喘不过气。这套房子不仅是他和家人的容身之所,更是他应对后续治疗的“救命钱”。他耐心跟女儿解释自己的病情,诉说卖房后的困境,可小美却完全听不进去。在她看来,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就理应归自己支配,父亲的病情和家庭的难处,都不该成为阻碍她追求“远大前程”的理由。 协商无果后,小美竟一纸诉状将父亲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决父亲配合卖房,满足她的留学需求。消息传开后,网友们炸开了锅:“养了这么多年的女儿,关键时候眼里只有自己”“父母把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是爱不是义务,怎么就成了理所当然”“生病的父亲还在为生活奔波,女儿却想着卖房留学,太让人寒心了”。 庭审现场,小美振振有词,声称房子是自己的个人财产,有权自由处分,父亲拒绝卖房就是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而老王看着眼前熟悉又陌生的女儿,声音哽咽地讲述了当年买房的初衷,拿出了自己的病历和厚厚的缴费单据,还有这么多年来为女儿付出的种种证据。 就在所有人为老王揪心,担心法院会因房产登记在小美名下而支持她的诉求时,珠海法院的判决给出了最公正的答案:驳回原告小美的全部诉讼请求,认定老王夫妇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女儿名下,本质上是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且该赠与带有保障家庭生活、为子女长远考虑的属性,并非女儿可以任意处置的“私产”。 判决一出,全网一片叫好!这声“驳回”,驳回的是子女对父母的过度索取,捍卫的是父母的合法权益,更厘清了亲情与财产的边界。多少父母倾其所有,把最好的都留给孩子,可有些孩子却在成长中渐渐忘了感恩,把父母的付出当成理所当然,甚至在父母陷入困境时,还想着牺牲父母的利益满足自己的私欲。 小美或许忘了,这套房子是父母用血汗钱换来的,是他们给她的底气,而不是她用来“压榨”父母的工具。父母的爱从来都是无私的,但这份爱需要被珍惜,而不是被消费。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但更守护人间的真情与道义。珠海法院的判决,没有机械地照搬法条,而是洞悉了背后的人性与亲情,既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又守住了道德的底线。 现实中,类似的事情其实并不少见。有的子女成年后,一味向父母索取房子、钱财,稍有不满就指责父母“不够爱自己”;有的甚至在父母年迈生病时,不愿承担赡养义务,却对父母的财产虎视眈眈。可他们忘了,父母不是子女的“提款机”,更不是子女追求个人利益的“垫脚石”。 父母的爱是一场渐行渐远的修行,子女的成长本应是一场感恩的旅程。我们总说“百善孝为先”,孝顺不仅仅是物质上的回报,更在于懂得体谅父母的难处,珍惜父母的付出。珠海法院的这个判决,不仅给了小美一个深刻的教训,也给所有为人子女者敲响了警钟:亲情无价,感恩为上,别让贪婪和自私,凉了父母的心。 你怎么看待小美的做法?如果你是老王,会同意卖房吗?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观点,一起聊聊亲情与责任那些事!对司法判决 法院枉法判决 亲人起诉 打官司父母 家长诉讼 家长起诉 珠海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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