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风]1987年,张艺谋筹拍《红高粱》,女主选了“丰乳肥臀”的史可。然而,巩俐也想出演,于是张艺谋让巩俐去酒店试戏。没想到,摄影师顾长卫的一句话,改变了巩俐和史可两个人的命运。 1987年,张艺谋对这部他导演的处女作寄予厚望,他希望“九儿”这个角色既有原始的野性美,又有中国女性的坚韧。 在中央戏剧学院的“五朵金花”中,史可被认为是最适合这个角色的,她的外形符合原著中“丰乳肥臀”的描写,眉宇间透露出的英气也很符合角色的坚韧,再加上她当时已经有了一定的知名度,被认为是理想人选。 史可非常喜欢剧本中那种彪悍的风格,于是欣然接受了邀请,看起来这个选角决定已经定了, 不过,艺术创作总是充满意外。 同样是“五朵金花”的巩俐因为非常喜欢莫言的原著小说《红高粱家族》,大胆自荐,主动找到张艺谋请求试镜,打破了原有的计划。 那次在酒店的试镜成了关键时刻,巩俐深刻理解角色,经过精心打扮后进行了一场沉浸式的独白表演,呈现出了一个更加鲜活、更具可塑性的“九儿”,深深震撼了在场的张艺谋。 就当导演陷入两难之际,摄影师顾长卫给出了关键意见,他认为巩俐“最有感觉”,最终促使张艺谋决定换角。 张艺谋后来真诚地跟史可沟通了原因,虽然史可十分失落,但还是表现得很大度,两人还约定了未来一起合作。 而这次换角也让两位女演员走上了不同的人生道路,《红高粱》的成功让巩俐一夜成名,开启了通往国际巨星的道路,张艺谋也因此片成为国际知名导演。 另一方面,错失机会的史可并没有气馁,她坦然接受安排,在之后的演艺道路上稳扎稳打,赢得了观众的认可,除了事业,她还收获了幸福的跨国婚姻和家庭。 回头看这段往事,它不是简单的输赢故事,而是一次艺术创作中,既定构想与即时灵感的碰撞。 巩俐的成功源于抓住机会的勇气与天赋,而史可的经历告诉我们,面对命运的转折,从容与坚持同样能铺就通往幸福的道路,最终,两人都以不同的方式活出了自己的精彩。 信源:中国新闻网 在叩访世界电影史中反思“时间晶体”

柳暗花明
史可在荧幕上不吸引人。曾经看过她演的一部主角片,男的是一个特高大的演员,我当时总是觉得女主角不能让人一眼喜欢,整个片子看完也没多喜欢。但是我先知道巩俐是小三对她印象极其不好再看她的片子的,然后被折服,以至于我现在还是很心疼她,总觉得老谋子害了她到现在没自己的孩子。
老强巴
到酒店试戏才是关键
张宽庆 回复 用户38xxx90 11-08 12:17
剧组住酒店的确很方便“试戏”
用户38xxx90 回复 11-08 09:28
剧组不住酒店难道住公安局大院?
用户10xxx37
在酒店试镜?
轮回中修行的浪子 回复 11-10 13:05
还要狂野的,,
用户13xxx03 回复 11-10 12:43
正常!
用户10xxx02
洒店试戏是潜规则。
用户10xxx24
张艺谋有💰了就任性,老🐂吃嫩草
用户10xxx19 回复 11-10 10:20
哪个导演不这样?
有一个美丽的地方
史可还在中央戏剧学院上大学时,就演了《杀手情》,后来再就没啥爆火的影视剧,直到前几年演了《知否知否欲知绿肥红瘦》,已经中年了。
有一个美丽的地方 回复 柳暗花明 11-10 12:21
当年全国著名的《大众电影》杂志中页大幅彩图隆重介绍过这个影片,多年后,好像是前年,我才去从央视六套电影频道看了这个老电影,也没什么好印象,为什么给咱没留下深刻印象,是因为那个电影纯粹就是跟风追随港台武侠剧而胡编乱造的一个娱乐片(就是看热闹),因为剧情简单、缺少历史渊源又经不起推敲,所以选角特别注重外形,史可当时和巩俐、伍宇娟她们是同班同学,她嘴唇厚,剑眉杏眼,身材火辣,就被选中了。实际现在看,她当时演技很差,人物塑造能力还有不足,只能顾及外形贴近角色,所以当年这部影片播映后,也没什么反响。
柳暗花明 回复 11-10 07:32
对,我看过的她唯一一部片子好像就是这个《杀手情》,当时从头到尾没喜欢上这个女主角,不晓得是角色原因还是演员原因,年代久远也记不清了,但是我记住了史可这个名字还有不喜欢的感觉。[捂脸哭]
中国战士
史可演了好高梁,人生就毁了,不信请看巩俐,有时候,钱和名,换不了健康的生活
用户10xxx03
酒店是干什么用的?
玉哥
巩敢现身所以成了
轮回中修行的浪子 回复 11-10 13:06
好像错别字好像又不是,,
梨橙煎心 回复 轮回中修行的浪子 11-14 12:21
可能是通假字吧[滑稽笑][滑稽笑]
用户86xxx57
试镜试枪抢镜头
都峤山人
在酒店试镜,有对比才感觉到效果的高下,这是老谋子的经验和心得。这种劳苦功高选到好戏子就不要人民表扬了,为人民做事出一份精力也是应该的。
用户10xxx28
哈哈哈哈哈哈哈
衣袂飘飘
事实证明,最后的赢家还是史可,事业爱情双丰收,儿女都漂亮[静静吃瓜]
黎加
张艺谋啥了,顾长卫也啥了,所以演了!
用户10xxx86
凡是嫁老外的都不是好东西
王大爷
巩俐是真不好看
我心即我佛 回复 11-13 14:55
演技真的是好。
用户16xxx37
根据这两人的本性,我严重怀疑那个“宾馆试戏”真正内涵?
纷纷扰扰 回复 11-12 13:07
别怀疑,就是你想的那样,自信点
用户10xxx66 回复 12-10 08:28
你怀解疑没用,现实点
阿萨德
最早是想用吕丽萍演,后来问姜文可以不,姜文嫌她不够漂亮,不能勾起人的欲望,所以换了
蓝天白云大海椰子树
史可有孩子,家庭幸福。
西部
酒店出明星?
用户11xxx44
巩的气场比史可强太多,其它,不敢妄评
难得正义在人间
试镜成功。
大智若愚
男导演都喜欢主动出击的女人,讲临时发挥更出色
雪儿
在酒店试镜,这是个重点,圈起来要考试的
用户69xxx49
酒店试戏是重点
uctime
莫言原著写的是山东女人,巩俐是山东人,有先天优势。
掩悲伤 演欢笑
要不然怎么会成男女朋友呢
广州杰佬
这有点像辛芷蕾!
用户10xxx36
资本玩弄人压榨人的体现
大海
女演员里面没有比史可长的丑的了,还五朵金花呢!
CD号 回复 11-10 16:11
机场看见过一次史可,脸没有影视里看起来那么大呀,也许就是说的不上镜的现象吧。
快乐每一天。
去酒店试镜,可以划为重点,要考的。
用户14xxx82
怎一个乱字了得
大漠孤郎
为什么试镜要去酒店?
用户10xxx77
喜欢史可,巩利就是渣女
风吹柳
哪些字要圈起来得说一下啊[滑稽笑]
用户10xxx44
国家控制时没有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事
用户10xxx82
不对戏子评论,反证垃圾袋总会有、总得扔[得瑟][得瑟][得瑟]
文文
二叔连续剧里面的大嫂确实漂亮。
用户10xxx75
史可比巩俐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