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某个微博这条下的乌泱乌泱“评论”,真是不知道该说点什么了。咱们直说吧,无论哪个车企和车企老板,都绝对不应该拿高速运动下的刹停这个事情,变着花样搞营销。这个事情碰不得,以前也从没见过哪个传统车企拿这个事情当营销点。这是个要命的事情。高速运动下的刹车问题,是个要绝对地毫无保留地理解成良好驾驶行为培养的问题,而绝对不是误导下驾驶者把它看成个某个品牌车的独立/独有物理能力问题。一旦驾驶者,尤其是新手,被建立起来后者这种观念,那他们离遭到不幸也就不远了。高速行驶,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以100公里以上速度行驶时,驾驶者必须随时观察前方、侧前方和后方、侧后方行驶的车辆,随时加减油门与轻踩刹车,这都是随时的肌肉反应操作,是本能操作,完全不存在任何把减速寄托在一脚刹车刹停上的想法。你要有这种想法,你真的别开车。我郑重劝你,为了你好更为了别人好 。100公里以上是说老司机,对国潮新手们,70公里为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