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男子的表哥多次向男子父母借钱,前后借走了17万。谁知,男子的父母正愁着无法还贷款时,表哥竟突发心梗去世了。表嫂一开始承诺还钱,可很快又变卦了,称表哥外面有了女人,把钱都给那个女人花了,自己一分钱没见到,自然也没钱归还。男子被气的不行,说了几句不好听的话,表嫂让男子去法院起诉!(来源:深圳新闻网) 事情的大致是这样的,男子丁某有一个表哥,两个人从小关系就特别好,长大之后两家也相互走动。 表哥承包的矿石,收入非常可观,可即便如此表哥平时没事的时候,就会到丁某父母开的小吃店里帮忙,相处的就像是一家人一样。 2022年的一天,表哥在小吃店帮忙的时候面露愁容,情绪始终不高。丁某的父母见状,心里担心不已。 找了个机会询问表哥,这才知道,原来是表哥的女儿马上就要过生日了,女儿想要一个隆重且有意义的生日宴,可是表哥手里没有钱。 丁某的父母也知道,这两年的生意并不好做,于是痛快的掏出来5万块钱,帮助表哥渡过了难关。 谁知,这道口子打开之后,表哥便经常向丁某的父母借钱。 表哥承包的矿石又亏了钱,丁某的父母知道情况之后,担心表哥从此一蹶不振,为了能让表哥重振雄风,丁某的父母决定帮一把。 可是小吃店就是一个体力活,虽然挣钱,不过平时的积蓄并不多,为了能真正的帮表哥一把,丁某的父母贷了10万块钱给表哥。 哪里想到,钱借出去还没多久,表哥竟突发心梗去世了。 10万块钱也不是一个小数目,眼瞅着就到了还款的期限,可丁某的父母手中并没有多少钱,丁某的父母不好意思提,不够丁某还是委婉的告诉表嫂这件事。 表嫂承诺,虽然表哥走了,不过借的钱她会一分不少的还清。 可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了,表嫂那边却迟迟没了动静,丁某实在忍耐不住又上了门,谁知表嫂的态度却来了个180度大转弯,说什么也不愿意还钱了。 原来,表嫂在整理表哥的遗物时,竟发现表哥在外面养了女人,前前后后给那个女人花了30多万。 至于表哥借的那些钱,表嫂是一分钱也没见到。所以表嫂认为这些钱不应该让他来承担。 丁某听完当场就急了眼。 “表哥不正经,那是你们两口子的事情,当初我父母是看在表哥可怜才好心借钱的,你作为妻子就应该承担还钱的义务。” 丁某情急之下还说了一些不好听的话,这让表嫂的情绪一下子破防了,更加不愿意还钱了,还大声嚷着,实在不行就去法院起诉吧。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最民法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规定,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本案的关键在于,如何证明丁某表哥先后借的15万适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开支。 如果是用于生活的开支,那么就应视为夫妻间的共同债务,即便表哥已经去世,那么作为妻子的表嫂就应该承担清偿的责任。 至于表嫂所称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表哥给外面的女人转账30多万,表嫂完全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那个女人归还。 对此你怎么认为呢?关注@胡究法的如法炮制 多学法律少吃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