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意义究竟是什么?”男子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轨八年,向比他大8岁的情人转账超过125万元。妻子发现后,将丈夫与情人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全部款项。一审判决全额返还,情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的判决结果令人意外! 来源:【纵览新闻】 王查楠(化名)与王丽娟(化名)于2000年2月21日登记结婚,系合法夫妻。从2016年1月至2024年8月,王查楠与刘情(化名)始终保持密切往来,并通过银行、微信、支付宝等多渠道进行资金转移! 2024年6月,王丽娟发现了丈夫与刘情的不正当关系后,要求丈夫签署了保证书。这份证据在后来的法庭审理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王丽娟委托会计事事务所对王查楠与刘情之间的资金往来进行了专项审计。2024年8月出具的《审核报告书》显示,在8年多时间里,王查楠向刘情净转出金额高达125.54万元! 这些转账中,有大量在特殊日期(如情人节、5月20日、刘情生日)的特殊金额转账(如“52”“520”等),这些数字具有明确的情感寓意。 在车载录音中,王查楠对刘情的称呼(“老婆、傻老婆”)也明显超出了正常朋友关系。这些证据共同构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2024年,王丽娟将刘情和王查楠诉至人民法院! 她提出了三项诉讼请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要求刘情返还125.54万元及资金占用费、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和鉴定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共同财产是不可分割的整体,王查楠擅自处分财产的行为无效,王丽娟有权要求全额返还! 2024年,一审法院判决:王查楠向刘情转账125.54万元的行为无效;刘情需返还王丽娟125.54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刘情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她主张审计报告未全面追溯资金流向,大部分转账实为信用卡套现后的资金循环,并非真实赠与! 二审期间,刘情提交了关键新证据:POS机商户信息,证实收款账户为王查楠的农业银行账户。 二审法院认定,刘情提交的证据中,4张信用卡2018年至2024年期间对账单中的刷卡消费信息,可以与王查楠的农业银行卡交易明细清单相互印证。 证据证实刘情名下的4张信用卡刷卡消费后的款项,核减手续费后以“银联入账”“商户资金清算代付”“商户清结算”“POS款”等摘要形式进入王查楠农业银行账户。 故刘情名下的信用卡刷卡后进入王查楠农业银行账户的金额应予核减。 经统计计算,刘情名下的4张信用卡刷卡后进入王查楠农业银行账户的金额共计741318元。新证据证实,这部分资金属于信用卡套现后的循环流转,实质上是资金空转,不应认定为真实赠与! 法院终审判决中,既坚持了一审的法律原则,又根据新证据调整了事实认定。 法院维持认定的部分包括:不正当关系成立;基于不正当关系的财产赠与违背公序良俗,赠与行为应属无效;王查楠未证明款项属个人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调整认定的部分是:核减信用卡循环资金741318元;确认真实赠与金额为514082元(1255400-741318)。 最终法院判决,刘情返还王丽娟514082元以及资金占用利息14496元! 主审法官在判决中强调,夫妻共同财产是不可分割的整体,赠与行为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 这一判决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捍卫了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