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官房长官称无法接受有关“敌国条款”的中方主张”,当地时间11月25日,日本媒体共同社报道称,“关于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发帖提及联合国宪章的“敌国条款”认为,有权对日本等二战战败国实施军事行动,日本官房长官木原稔25日在记者会上称,无法接受与事实不符的中方主张”。不接受战后秩序对日本的安排,想干什么?否认二战结果吗?我们这是丑话说在前面,管你们日本接受不接受,我们武统台湾省那一天,如果日本自卫队胆敢武力介入,就等着挨揍吧!日本作为战败国有什么资格“接受不接受”,真可笑!联合国宪章,这个本来就是强制措施,不存在接受不接受的问题,我们这个时候拿出来,告诉全世界各国,特别是联合国成员国,就是提醒联合国内,193个国家,联合国成立的基础是什么,是二战战胜国为主导,敌国条款包括二战战胜国在确定德意日武力威胁时可以主动驻军,日本不接受也得接受!中国和日本的问题是不是最好通过战争解决,或者一定要通过战争解决? 如果是,希望日本不要怂。侵略国,战败国,是历史的定位,战后国际法的定位,岂容日本能否认。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岂容小日本逃脱!如果日本不接受,那就是妄图改变,二战国际秩序。挑战二战胜利成果,向战胜国挑衅,向联合国五大常任理事国挑衅。“敌国条款”的条文中,写的清清楚楚,不老实就是一顿揍,看中国敢不敢揍日本!任何外部势力武装干涉台海,都会挨揍,对日本并无特殊之处,日本自卫队只要武力干涉台海,就要挨揍。中国判定日本有实施侵略的意图后,就可以依据敌国条款直接,对日本进行先发制人的军事打击。






万里江山
应命令日本撤回布署在琉球群岛的进攻性武器,包括远程导弹等,如日本不同意,则按《波茨坦公告》对日本全国行使武力, 肃清一切军国主义分子,驻军日本。这件事不能等台湾武统时再做,那样多面受敌,要在解放台湾前先做,这样直接支持军国主义的国家会少一些,也不给敌人在我们解放台湾时对我们半渡而击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