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合同无效,费用也不认,即将落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解释(二)》意见稿,直接否定了“挂靠费”的合法性。借资质、签合同这种行为本身就被认定无效,以往靠出借资质收“管理费”的商业模式,法律上不认可了。 而且,无论合同换什么名字,只要实质是“你出资质、我施工”,都会被认定为挂靠,合同自始无效,“管理费”也难获法院全额支持。工程验收合格,实际施工人能要工料钱,但“牌子使用费”没门儿。

挂靠合同无效,费用也不认,即将落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解释(二)》意见稿,直接否定了“挂靠费”的合法性。借资质、签合同这种行为本身就被认定无效,以往靠出借资质收“管理费”的商业模式,法律上不认可了。 而且,无论合同换什么名字,只要实质是“你出资质、我施工”,都会被认定为挂靠,合同自始无效,“管理费”也难获法院全额支持。工程验收合格,实际施工人能要工料钱,但“牌子使用费”没门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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