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13 日,呼和浩特 53 岁的图某某某与 48 岁的王某某乘坐出租车时,不顾同行女性劝阻,持续殴打司机刘某某,行驶中仍挥拳施暴,还强迫司机下车并谩骂,司机求饶未还手。 警方次日通报,二人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刑拘。 后续需依伤情鉴定定刑责,同类案件刑期多 6 月至 3 年,若达轻伤处罚更重。 这俩真不是人!花点车费就把自己当大爷,对着讨生活的司机下狠手,行驶中施暴哪是撒气,分明是拿自己和路人的性命赌。 真以为司机好欺负?出租车是公共空间,这种行为早超出寻衅滋事,完全够得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前就有类似案例判了三年多。 司机全程求饶太让人心疼,也暴露了防护短板——要是隔离栏、一键报警能普及,何至于让施暴者这么嚣张? 重判是必须的,赔偿也得足额到位,不光要让他们付出代价,更要给所有司机撑撑腰。你觉得该怎么完善防护,才能杜绝这种恶行?来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