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也不能抢她的房子,一个孤独人死了也应该有尊严入土为安 一个没有后代的人死了,她有一套房,民政部门以为她没有后代,就没收了她的房子,至于她的骨灰就无所谓了,准备给她海葬了。而他她的亲戚远房表弟认为应该把她的房子卖了,给买一个墓地让她入土为安。民政部门的回答竟然是首例,不知道怎么做了。 这个事情在中国人的传统理念中,以死者为大,让死者有尊严的度过她的人生最后一个关口,这就是让她入土为安。 没有后代不是她的错,她不应该为此付出代价,她应该像每一个老去死去的人一样,应该有尊严的瞑目,应该有尊严入土,应该有尊严的告别人生。一般说来一个人死了,有单位的人还要给个丧葬费,就是要把这个人给他安葬了。而不是一把灰给她扬了,她没有后代就让她死的没有人给做主吗? 民政部门应该杜绝这种吃绝户的心理,更不要有任何的借口,因为没有任何人可以决定一个死去的人的财产能不能继续用在她的丧葬上。生前有房子,死后有墓地,无论何时何地,人生总要有一个寄托。她没有继承人。他自己就是她的继承人,她的人生句号需要完整的闭环。她短短的46年人生,也曾经如花似玉,也曾经豪情万丈,不能让她的骨灰随风飘散,不能让她的灵魂无处安葬。不要说他的亲戚朋友对他有一个寄托,就是那一方墓地,也是应该他暂居的场所,把他的房子卖了,买一个墓地,把其他的钱购买成若干年的费用,用光了为止。这对于任何人,尤其是对于死者都是一种极大的安慰。 民政部没有管理细则就应该完善,千万不要想着如何去接受一个孤独老人的财产,毕竟她的人生画上了句号,她的后事还需要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