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今天你妈被车撞在路边,旁边交警说“这不是我辖区”扭头就走,你会不会恨到发抖? 大连这事儿刚好击中了所有人的安全感神经,女子被撞倒地,附近交警疑因不在自己辖区没施救,现在警方成立工作组全面调查了。 咱从小听到大的“有困难找警察”,难道藏着仅限本辖区的隐藏条件?上次我家楼下大爷心脏病发,小区保安都敢骑电动车送医院,穿警服的咋还不如普通人敢伸手? 大家争的哪里是规则对不对,当一条命摆在眼前时,规则能不能给救人的本能让个路?警察两个字,先有的是保护人的责任,再有的是管哪片的分工吧? 你们说,要是你是那个交警,会选守辖区还是先救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