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没有精神病,却成了杀人的借口,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之前被害人妈妈说过,直接

小宝悦心 2025-12-20 20:41:13

根本没有精神病,却成了杀人的借口,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之前被害人妈妈说过,直接说判死刑立即执行。不然不会接受。估计被害人妈妈会再向最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处立即死刑。 这起案件,正是近期备受关注的“成都女子家中被害案”。被害人母亲撕心裂肺的呐喊,代表了我们每一个有良知的人最朴素的正义观。为什么当街杀人、手段残忍的凶手,能用“精神病”当“免罪金牌”? 精神疾病,绝非法外开恩的借口。法律明确规定,只有在作案时完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才不负刑事责任。即便被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也只是“可以”从轻,绝非“必须”免死。凶手作案后思路清晰,甚至更换律师以拖延时间,这哪里像一个丧失理智的人? 死刑缓期执行,不等于逃脱严惩。死缓是刑法的重要制度,只适用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极少数情况。若凶手在两年缓刑期内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仍可执行死刑。这给了司法再次审视的空间。 但我们坚决支持被害人母亲的诉求。她要求“死刑立即执行”,是绝望中的最后抗争。司法鉴定曾出现“一个案件,三份鉴定,两种结论”的荒诞局面,公信力备受考验。我们必须追问:一份仓促的鉴定,是否能抵消十条人命的重量? 正义不能总让受害者家属独自追寻。我们期待并相信,最终的判决能拂去疑云,彰显“罪行极其严重者必受严惩”的法治原则。这不仅是对一个母亲的交代,更是对社会良知的捍卫。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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