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女子趁着活动买了某酒店的自助餐年卡,一共花了13888元,每天可以吃一

庞德谈趣事 2025-12-21 10:53:20

浙江杭州,女子趁着活动买了某酒店的自助餐年卡,一共花了13888元,每天可以吃一次,这可比吃快餐便宜还省事 可女子才用了4个月,卡就被酒店给停用了。酒店方查到女子在网上售卖了8次年卡权益,而合同中明确约定杜绝二次销售。 女子不服,称自己并未转卖,而是转给亲友使用了,而且酒店也未对该条款作出明确解释。之后女子要求退费,但遭到了拒绝。(来源:观察者网) 去年的一个大型购物日,庞女士看到了某大酒店的年卡推广,根据广告宣传,称只要花13888元,就可以吃一整年的自助餐。 酒店说庞女士在网上倒卖了8次年卡权益,违反了“杜绝二次销售”的合同约定;庞女士却觉得委屈,说自己只是转给有需要的人体验。 1700元成本才卖800元,算不上倒卖,还吐槽酒店没亲口告知禁用条款。但仔细琢磨就会发现,这事儿还真不能怪酒店“小题大做”。 购买页面明明白白写着“限本人或亲友使用,杜绝二次销售”,白纸黑字的条款摆在那,就算酒店没口头强调,也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 毕竟没人会把合同条款一条条念给消费者听,自己下单前核对规则是基本常识。更关键的是,“亲友使用”和“网上售卖”根本不是一回事。给亲友用犯得着挂在二手平台标价格吗? 直接私下约着去吃就行,8单交易记录已经超出了亲友分享的合理范畴,本质就是利用年卡的低价优势进行二次销售,这不仅破坏了酒店的经营规则,还可能影响其他消费者的体验。 有人觉得庞女士没赚钱就不算违约,这想法其实站不住脚。合同里禁止的是“二次销售”行为本身,和赚没赚钱没关系。 就算是亏本卖,只要是对外有偿转让权益,就已经触碰了合同红线,按照《民法典》规定,酒店有权追究违约责任,暂停卡片使用合情合理。 再说说退费的事儿,庞女士要求退6000元确实有点离谱。年卡本质是预付卡,虽然按规定剩余费用该退,但得按实际消费情况算。 她已经用了92次,要是按单次100元的市场价算,早就超过9000元了,而年卡总价才13888元,剩余价值根本不到6000元。酒店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让步,其实已经挺有诚意了。 不过这事儿也给双方提了个醒。对酒店来说,这类格式条款虽然有法律效力,但在推广时不妨多做些醒目提示,避免消费者事后扯皮。 对消费者而言,买这种大额预付卡时,千万别只盯着“性价比”,一定要仔细看清楚使用规则,别抱着侥幸心理挑战合同约定,否则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 现在很多商家都会推出各种年卡、季卡,核心是为了锁定忠实客户,而不是让消费者当“中间商”。 庞女士的初衷可能只是想分享福利,但行为已经越界,酒店的处理既没完全剥夺她的使用权,又守住了经营规则,算是比较公允的做法。 这事儿其实折射出一个普遍问题:预付式消费中,消费者和商家的权利边界该如何界定?你觉得庞女士的行为算违约吗? 如果是你,会支持酒店的处理方式,还是觉得庞女士该拿到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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