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无耻了!”陕西西安,一男子在部队服役18年,结束军营生涯后,将户口迁回村里。

百日依山尽 2025-12-21 11:20:18

“太无耻了!”陕西西安,一男子在部队服役18年,结束军营生涯后,将户口迁回村里。恰逢村里拆迁,村里以男子不是本村户籍为由,拒绝给予男子拆迁款和安置房。男子大惑不解,自己的妻女房子土地都在这里,为什么没有他的一份,遂一怒之下将村委告上了法庭,一审和二审的判决出现巨大反转。 陕西西安一则老兵拆迁补偿纠纷的消息,让无数网友怒不可遏。一名男子在部队服役整整18年,把最宝贵的青春献给了国防事业,退役后将户口迁回了老家村子。 可刚迁回没多久,村子就迎来拆迁,村委会却直接把他排除在补偿名单之外,理由是“不是本村户籍”。 看着妻女都能享受拆迁款和安置房,自己却被当成“外人”,男子又气又委屈,一怒之下将村委会告上了法庭,没想到一审和二审的判决出现了巨大反转,让整个事件的走向彻底改变。 事情的脉络其实很清晰。男子出生在这个村子,入伍前户口一直落在村里,家中还有合法的宅基地和住房,妻女的户口也始终留在村里,常年在村里生活。 18年的军旅生涯结束后,他按照政策正常办理了户口回迁手续,将户籍重新落回了自家名下。原本以为能安心回归故土,可村里的拆迁公告发布后,他却收到了晴天霹雳. 村委会制定的拆迁补偿方案里,明确将他排除在外,既没有他的拆迁款,也没有对应的安置房名额。 男子第一时间找到村委会沟通,得到的答复却让他寒心。村委会工作人员表示,拆迁补偿只针对“拆迁公告发布前的本村常住户籍人口”,而他的户口是退役后才迁回的,不符合认定标准,所以不能享受任何补偿。 这样的说法让男子无法接受:自己祖祖辈辈都在这个村子,妻女和房产土地都在这里,只是因为服役把户口迁出,退役后迁回就成了“外人”?更何况自己服役18年,难道连享受家乡拆迁安置的资格都没有? 多次协商无果后,男子带着满心委屈提起了诉讼,希望法院能还自己一个公道。一审法院审理后,采纳了村委会的意见,认为拆迁补偿的户籍认定应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男子户口回迁时间在公告之后,不符合补偿条件,判决男子败诉。 这个结果让男子彻底陷入绝望,甚至开始怀疑自己18年的服役经历是否毫无意义,可身边的战友和亲友都劝他不要放弃,鼓励他继续上诉。 抱着最后一丝希望,男子提起了上诉,没想到二审法院的审理给出了完全不同的结论,上演了令人振奋的反转。 二审法院认为,判断村民是否能享受拆迁补偿,不能只简单以户籍迁入时间为唯一标准,还要综合考量其与村庄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在村里有合法财产等核心因素。男子作为退役军人,户口回迁是符合国家政策的合法行为,并非为了获取拆迁利益刻意迁户。 更关键的是,法院查明男子在村里有合法的宅基地和住房,妻女长期在村里生产生活,他退役后也以村里为常住地,完全履行了村民的相关义务,与村庄存在紧密的身份和财产关联。 而村委会仅以户籍迁入时间作为唯一认定依据,忽视了退役军人的特殊身份和合法权益,属于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标准不当。 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判令村委会重新制定补偿方案,将男子纳入补偿范围,依法给予其拆迁款和安置房。 值得注意的是,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早已成为社会共识,相关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此前就有多地出现过退役军人拆迁权益纠纷,最终通过调解或司法途径获得合理补偿的案例。 西安这起案件的两审反转,不仅为这名老兵讨回了公道,也为类似纠纷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方向。它明确传递出一个信号:农村拆迁补偿不能搞“一刀切”的户籍认定,更不能忽视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村委会在制定补偿方案时,应当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考量各种合理因素,而不是简单粗暴地将符合条件的村民排除在外。 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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