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icon,小吴和女友小陈同居后打算买房,开了共同账户,小吴存了40多万,小陈

沙漠中探寻驼铃响 2025-12-23 10:54:06

上海icon,小吴和女友小陈同居后打算买房,开了共同账户,小吴存了40多万,小陈被裁后小吴安慰说:我养你。见家长时女方父亲未露面,之后小陈母亲来上海,小陈将57万买房钱转给母亲,还和小吴断了联系。小吴起诉要求小陈返还购房存款、房租、金镯子、订婚金等共38万,小陈拒绝,称钱已花完且是“养”她的钱,双方各执一词,法院委托测谎。这是一起涉及共同财产、感情纠纷以及财产归属的复杂案件,具体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 共同财产的认定:小吴和小陈在同居后开设了共同账户,小吴存了40多万,这笔存款是否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是共同财产,按照婚姻法或相关法律规定,应予以共同分割。 赠与与财产性质:小吴曾安慰“我养你”,但是否构成赠与?如果是赠与,赠与是否具有赠与合同的成立要件?此外,小陈将57万转给母亲,是否属于个人赠与行为?如果是,赠与行为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财产的使用与花费:小陈声称钱已花完,且是“养”她的钱,是否可以作为财产已转移或使用的证据?法院委托测谎的措施,也反映出双方对财产归属存在争议。 其他财产(房租、金镯子、订婚金):这些财产的性质和归属是否为共同财产?是否有证据支持其归属一方或共同所有? 感情因素与法律责任:双方在感情中的承诺(如“我养你”)是否能转化为法律上的财产权利?以及断联后,是否影响财产请求的法律基础? 可能的法律分析 共同财产认定:在中国法律中,同居关系中的财产是否认定为共同财产,尚无明确法律规定,但法院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尤其是在共同存款和共同生活投入的情况下。 赠与行为:如果小吴的“我养你”是一种赠与行为,且符合赠与合同的要件,可能认定为赠与财产;但如果只是口头承诺,不具备赠与合同的成立条件,则难以认定为赠与。 转账行为:小陈将57万转给母亲,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赠与,除非有证据证明其为共同财产或共同投资。 财产返还请求:法院会根据证据判断财产的归属、是否存在赠与行为、财产的使用情况等。 结论建议 证据收集:双方应提供有关财产来源、用途、存款记录、转账记录、双方的财产协议、感情基础的证据。 法律咨询:建议双方寻求专业律师帮助,整理证据,明确财产性质,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调解优先:考虑到感情因素,法院可能鼓励双方调解,达成财产分割或赔偿协议。小陈看好房 小陈买房 上海小吴 小陈和小吴谈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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