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小区群里炸锅,一段监控把大家看懵了:快递员刚拐进单元口,一条黑狗嗖地蹿出,直接把人扑倒,胳膊当场见血,医院缝了七针。 狗主慢悠悠晃出来,第一句不是道歉,是"我家狗平时不咬人",甩下一句"医药费我出"就想走。 "我家狗平时不咬人"——这句话听着耳熟吗?多少狗主人在狗咬人后,第一反应不是道歉,而是辩解。好像只要狗平时温顺,咬人就不是主人的责任了。这种逻辑,简直荒唐! 快递员胳膊缝了七针,这可不是小事。狂犬疫苗要打五针,前后得跑医院好几次,耽误工作不说,精神上的惊吓更是一时半会儿缓不过来。狗主人轻飘飘一句"医药费我出",就想把事儿了了?太天真了! 法律不是摆设!《民法典》第1245条写得明明白白: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狗咬人,主人必须赔,没得商量!而且,如果狗主人违反规定没拴绳,或者养的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那更是要承担全部责任,连减轻责任的机会都没有。 更狠的是,明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就要实施了。遛狗不拴绳,最高可拘留10天,罚款1000元!要是狗咬伤了人,情节较重的,直接就是5到10天拘留。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到时候就不是赔钱那么简单了。 狗咬人,赔钱只是最基本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一个都不能少。要是造成残疾,还得赔残疾赔偿金。法院判过的案例,赔个一两万都是常有的事。 那些觉得"我家狗不咬人"的狗主人,醒醒吧!狗毕竟是动物,再温顺也有失控的时候。不拴绳,就是对别人安全的不负责。这次咬的是快递员,下次可能就是老人、孩子,后果不堪设想。 文明养犬,不是一句口号。出门遛狗必须拴绳,大型犬要戴嘴套,及时清理粪便,这些都是最基本的。养狗是个人自由,但前提是不能侵犯别人的安全。 快递员被咬伤,狗主人不仅没道歉,还想甩手走人。这种态度,让人心寒。希望他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承担起该负的责任。否则,法律会教他做人。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15xxx92
狗咬人一次就是大错了,狗主人还觉得平时不咬人是值得夸耀的事情,如果狗平时经常咬人,狗主人就应该判刑了,而不是道歉赔偿的问题了
老马哥
医药费全包+赔偿+罚款+灭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