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八年啊。 我的天,一个女人,刚生完孩子,抱在手里的娃,第二天就感觉不对劲了。 当妈的直觉有多准?准到她跟护士说,“感觉这不是我的孩子”。结果呢?一句“孩子一天一个样”,就把她打发了。 就这么给糊弄过去了。 一糊弄,就是一辈子。 养大的女儿,从小就活在风言风语里,说她长得不像爹也不像妈。当爹妈的呢,心里那根刺扎了三十多年,最后只能找个借口,说“闺女你这根白头发我拔下来看看”,偷偷拿去做鉴定。 那张纸,啪一下,把三十八年的日子全打碎了。 更绝的还在后头。 好不容易找到了亲生女儿,人家不认你。说白了,她现在拥有的一切,家庭、宠爱,本该是另一个女孩的。她享受了三十八年不属于她的人生,现在你让她还回去?她不干。 她不仅不认亲爹妈,还阻止那个被换掉的女孩、那个真正的主人,去认回自己的父母。 这叫什么事儿?鸠占鹊巢,还把原主的路给堵死了。 真的,有时候人性根本经不起考验。你以为是认亲,是久别重逢,是皆大欢喜。现实告诉你,那可能是自私、是恐惧、是“我凭本事占的凭什么还”。 现在找了律师,要去跟医院讨个说法。 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这已经不是钱的事了。 是要一个公道。 是要告诉所有人,一个母亲的直觉,不能被轻易糊弄。一个被偷走的人生,必须有人负责。


蜘蛛
那么问题来了,人家为什么要用自己的亲生女儿换别人的女儿呢?这特么没有道理啊。
用户18xxx16 回复 12-29 17:47
就是抱错了,也不是有意的去换的,就是抱错了! 只要夫妻俩之间忠诚,这个孩子你就不应该去打扰别人,也不应该告诉自己小孩,这事就算了,养恩大于生恩啊 南昌话叫养大于天!养恩比天还大
momo 回复 12-29 18:16
大概率医院的错,谁自己去换别人的
用户10xxx20
没有惩罚,所以没有责任心,要是法律条文当中明文写到导致抱错的,责任人要枪毙,我就看哪个会抱错,注意别他妈跟我抬杠,这里是责任人,不一定是孩子父母或护士,你要有意去换,那找死着就是你[得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