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一则“外卖反杀小偷”的新闻闹得沸沸扬扬。小区里一位小伙子总遭外卖被盗,忍无可忍之下,索性为了惩罚这个“小偷”,特意点了份标注“变态辣”的外卖。果不其然,这份“特殊外卖”又被人悄悄拿走了。 可万万没想象到是,一个7岁的小男孩因为被辣到突患肠胃炎被紧急送往医院,治疗费花去2000左右。隔日这小男孩的家属居然找上门来,要求点了这份外卖的主人赔偿,理由是“明知外卖可能被偷,还点这么辣的,就是故意害人,真是离了个大谱。 小伙子肯定不愿意了,我点我家的外卖关你什么事,我加再多的辣椒,你奈我何?你们家偷外卖吃还有理了吗? 这起事件很快引起了大家都关注,有说是应该赔偿,不过是赔偿偷了别人家的外卖钱,这小男孩纯属是自作自受,不贪心拿别人家的东西,能遭受这罪吗?还有少部分说,孩子真可怜,认为小伙子有点极端了。 一律师解读,如果真要起诉,那小伙子也无罪,这属于防范措施,无需赔偿。而且外卖本身不是有毒有害的东西,孩子受伤的根源是偷拿别人财物,家长没尽到监护责任,这笔账怎么算都轮不到小伙头上。大家觉得小伙子有责任承担吗?



老凯
当然无罪,不然如果其中一种食物过敏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