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洋洋”涉嫌在坦桑尼亚绑架殴打同胞,跨境犯罪如何追责?】#华人志愿者协助警

钱江晚报 2026-01-01 01:30:40

【“非洲洋洋”涉嫌在坦桑尼亚绑架殴打同胞,跨境犯罪如何追责?】#华人志愿者协助警方抓捕非洲洋洋##被非洲洋洋绑架受害者亲述被困6天# 当地时间12月25日凌晨3时20分左右,涉嫌在非洲坦桑尼亚绑架、殴打中国同胞的自媒体博主“非洲洋洋”赵某洋,由当地警方在华人志愿者们的协助下抓获。#志愿者配合警方设局抓捕非洲洋洋# 记者了解到,受害人名为曾凡贵(网名:“曾舒记管家婆”),是一名来自贵州的27岁自媒体创作者,拥有23.6万粉丝,与“非洲洋洋”因拍摄非洲部落视频相识。12月30日,记者从当地华人志愿者丁先生处得知,这次抓捕行动从12月4日开始到25日结束,持续20多天,有5名警察和多名华人志愿者,辗转四五个位置,最后在坦桑尼亚阿鲁沙区的首府阿鲁沙市锁定嫌疑人行踪,华人志愿者将“非洲洋洋”从住处引诱到车上,警察随即将其控制。12月31日,坦桑尼亚华侨华人互助中心负责人韩凯告诉记者,目前,受害人已经在国内和坦桑尼亚均有报警。该中心已将受害人口述的经历形成文字材料,并向当地驻华使馆汇报。记者联系中国驻坦桑尼亚大使馆核实,工作人员表示,确实有这起案件发生,目前一直在协助推进案件,更多关于案件本身的信息还不方便透露更多。“非洲洋洋”虽已被坦方控制,但其法律责任如何追究,成为公众关注焦点。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巩晶晶表示,虽然中坦之间没有引渡条约,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犯罪嫌疑人不回国,就无法对境外犯罪嫌疑人进行追捕。对于境外犯罪,中国构建了跨境追缉法律体系,核心是“国际引渡条约合作或刑事司法协助”,也可通过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机制、外交协商等途径。巩晶晶说,该案犯罪嫌疑人是中国公民,其在坦桑尼亚实施绑架行为,根据中国刑法规定,适用属人管辖原则。那么,本案属故意伤害罪还是绑架罪?巩晶晶分析,根据目前已知的案件信息,案件符合国内绑架罪构成要件。另外,受害人应及时验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绑架罪的加重处罚情形是造成被害人重伤,如被害人验伤后是重伤,以绑架罪第二款加重情形进行量刑处罚;如验伤结果是轻伤,以绑架罪的基本犯和故意伤害罪(轻伤),数罪并罚进行量刑论处。“综合全案事实,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应以绑架罪先行立案,根据被害人伤情鉴定结果,最终量刑处罚。”巩晶晶说。(潮新闻 记者 贾晓雯)

0 阅读:21

猜你喜欢

钱江晚报

钱江晚报

钱江晚报官方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