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的一则通报引发了广泛关注:部分职业律师竟在利益驱使下,公然加入“反催收”团队,与欠款人沆瀣一气,谋取不正当利益。 这事儿听着就让人气愤。律师,本应是社会正义的守护者,是法律尊严的捍卫者。可这些“害群之马”却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所谓的关系网,不是去维护公平,而是钻法律的空子,打政策的擦边球,甚至不惜伪造事实和证据,去维护欠款人的非法权益。这不仅让正常的催收工作难上加难,更是对法治精神的公然践踏。 这让我想起赵本山的一句经典相声台词:“耗子给猫当三陪,挣钱不要命了”。用在这儿,真是再贴切不过。 比如那位已经“润”到国外的原深圳律师周君红,她就专门代理走私、贩毒这类犯罪分子,靠的就是钻法律空子,帮坏人逃脱法律的惩罚。这种人,哪还有半点律师的样子,纯粹就是不法分子的帮凶! 这种败类在律师队伍里,把整个行业的脸都丢尽了,不仅败坏了整个行业的风气,更是在侵犯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律师行业需要的是正义和良知,对于这种唯利是图的投机分子,必须予以严厉谴责和法律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