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句容,一对老夫妻把出嫁的2个女儿告上法庭,要求她们给付赡养费!女儿:“我们已

魔法山丘 2026-01-02 21:24:10

镇江句容,一对老夫妻把出嫁的2个女儿告上法庭,要求她们给付赡养费!女儿:“我们已经出嫁,并且未分得一分财产,凭什么让我们养老!”法院判决让网友炸锅! 嫁女未分家产,养老却要平摊?镇江老夫妻告女儿,法院判决戳破千年旧俗 镇江句容,一对年过八旬的老夫妻一纸诉状,将三个女儿告上法庭,核心诉求只有一个:支付赡养费。法庭上,大女儿和三女儿的辩解掷地有声:“我们早就出嫁了,家里的生意、财产全给了二妹,我们一分没拿,凭什么让我们养老?” 这番话道出了无数外嫁女儿的委屈,而法院的最终判决,却让全网网友炸开了锅,有人喊冤,有人点赞,这场纠纷撕开了中国式家庭的亲情与法理之争。 事情的来龙去脉,藏着很多家庭的影子。王老先生夫妇操劳一生,育有三个女儿,二女儿招了上门女婿,一直和老两口共同生活。老夫妻念着二女儿陪伴左右,不仅平日里帮着照料孙辈,还把经营多年的生意全权交给了二女儿夫妇打理,相当于把家里的核心财产都留给了她。而大女儿和三女儿出嫁后,便与原生家庭的财产分配彻底绝缘,逢年过节回家探望,带上礼品尽尽孝心,本以为这样的相处模式会一直持续。 可岁月不饶人,老两口年纪大了,身体也垮了。王老先生患上了脑梗、脑萎缩、糖尿病等多种慢性病,需要长期吃药治疗,老伴的身体也常年离不开人照料。两人每月只有200多元的养老金,根本支撑不起医疗开销和基本生活,捉襟见肘的日子让他们不得不向女儿们求助。可当老夫妻提出赡养需求时,矛盾瞬间爆发:二女儿认为养老该三姐妹平摊,大女儿和三女儿却坚决反对,觉得自己没分到家产,就没有赡养义务。协商无果后,老夫妻只能无奈诉诸法律。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句流传千年的老话,成了大女儿和三女儿最坚定的理由。在很多传统观念里,女儿出嫁就是“别人家的人”,家产理应由儿子或留在家中的子女继承,养老自然也该由他们负责。网友们也吵翻了天:“凭什么好处全给二女儿,养老却要拉上另外两个?这不是欺负外嫁女吗?”“父母偏心在前,现在又来法律绑架,换谁都不服气!” 但也有不同声音:“赡养父母是本分,不能用财产多少来衡量,难道没分到财产,父母就不是父母了?” 法庭上,法官的判决依据清晰明确。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强制性的,不因性别、是否出嫁、是否分到家产而免除 。简单说,赡养不是“等价交换”,不能因为父母财产分配有偏颇,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但法律也并非“一刀切”,法官考虑到二女儿长期与老人共同生活,获得了父母更多照料和财产支持,判决其承担主要赡养责任:二女儿每月向老两口各支付500元生活费,大女儿和三女儿每人每月各支付150元;后续医疗费用则由二女儿承担50%,另外两姐妹各承担25% 。 这个判决一出,争议非但没停,反而愈演愈烈。有人觉得公平合理:“既守住了法律底线,又兼顾了实际情况,没让未分家产的女儿吃亏”;也有人替大女儿和三女儿抱不平:“150元不多,但心里的疙瘩解不开,父母偏心的伤害比钱更痛”。其实这场纠纷的核心,从来不是赡养费的多少,而是亲情里的公平与被重视的渴望。 现实中,类似的案例不在少数。上海曾有位老太太,把四套拆迁房全给了儿子,自己却跑到挤在50平出租屋的女儿家要求养老,法院同样判决女儿需承担赡养责任。这些案例都在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法律能强制子女尽赡养义务,却修复不了亲情里的裂痕。父母或许有理由偏爱某个子女,但不能忘了,每个孩子都是心头肉;子女或许有委屈,但也不能忘了,父母的生育养育之恩,从来不是用财产就能衡量的。 赡养父母,本质上是一场双向奔赴。父母年轻时公平对待每一个子女,晚年才不会陷入“养老靠谁”的尴尬;子女长大后,即便父母有过偏颇,也该念及血脉亲情,用合理的方式履行义务——经济条件好的多出钱,时间充裕的多陪伴,这才是赡养的真谛。法律是底线,亲情才是底色,比起法庭上的对簿公堂,家人之间的互相体谅、各尽所能,才是晚年幸福的根本。 这场纠纷也给所有家庭提了个醒:家产可以不均,但关爱不能缺位;义务必须履行,但理解也该到位。你觉得这个判决合理吗?如果是你,会怎么处理这样的家庭矛盾?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岳父母赡养费 江苏遗产纠纷案 老人赔偿案 女儿赡养费 大爷家属索赔 赡养费 母女赡养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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