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台湾网红“馆长”陈之汉被起诉的消息,在两岸都引发了不小的热议。这位在网上极具影响力的主播,因为一句直播中的过激言论,摊上了刑事官司,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先给不熟悉的朋友介绍下,“馆长”本名陈之汉,原本是健身教练,开着一家叫“成吉思汗”的健身俱乐部,后来靠在YouTube、抖音等平台直播走红,平时除了聊健身,还爱点评社会时事和政治话题,粉丝量特别大,光抖音账号就有三百万粉丝,在台湾算是顶流级别的网红了。他之前还多次来大陆参访,公开表示“两岸同属一个中国”“支持和平统一”,这些言论让他收获了不少大陆网友的好感。 事情的起因要追溯到2025年10月5日的一场直播。当时“馆长”在自己的YouTube频道直播,标题聊的是台湾政坛相关的话题,直播中他情绪比较激动,不仅提到了“武统”“精准打击”这类说法,还直接喊出“把赖清德的‘狗头’斩下来”这样的话。这番言论一出,很快就引发了争议,之后他被台湾“刑事局”约谈,还被移送新北地检署复讯,最后交了15万元新台币才得以交保。 经过三个多月的调查,1月9日新北地检署正式侦结此案,决定以两项罪名起诉陈之汉——分别是“恐吓公众罪”和“恐吓危害安全罪”。检方认为,“馆长”作为知名网红,明明知道自己的言论有很强的渲染力,却故意用“斩狗头”这种极具贬抑和暴力指向的词,已经超出了正常的政治讨论范围,变成了针对特定个人生命安全的恐吓,不仅会让当事人感到不安,还引发了公众恐慌,当时就有十多位民众报警检举,所以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不再受言论自由的保护。 面对起诉,“馆长”本人也很快回应了,他在社交平台发文吐槽,说“果然民进党‘党检媒’三位一体不是盖的”,言下之意是觉得这可能是政治层面的打压,这条帖子不到一小时就有上千条留言讨论,网友们看法不一。 可能有人会疑惑,直播时说的气话也会被起诉吗?其实在台湾的法律里,恐吓罪属于妨害自由罪的一种,只要言论足以让他人感到生命安全受威胁,或者引发社会秩序混乱,就可能被追究责任。检方也特别强调,不管当事人有没有特勤保护,都享有免于恐惧的自由,“馆长”的言论已经超出了社会能接受的底线,所以才会依法追诉。 这事儿也给大家提了个醒,就算是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在网络上发言也得有分寸,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度的,不能因为情绪激动就说暴力恐吓的话,不然不管是在哪个地方,都得为自己的言行负责。至于这起案件后续会如何发展,还有待进一步关注。 来源:大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