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男子的店铺从开业起,门口总有楼上扔下来的脏厕纸,他忍无可忍特意装了监控对着楼上拍,发现是一40多岁男子扔的,男子找到对方,想着对方道歉就算了,可对方始终不道歉,男子一气之下将扔厕纸男子告上法院,要求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余元,一审判决驳回了男子的诉求。男子不服上诉,二审判决出现了反转。该事件于2025年1月发生在重庆渝北区,二审判决已生效。 男子姓向,在渝北开了家小面馆,本来想着靠这门营生养家糊口,结果从开业第一天起,烦心事就没断过。每天开门,店门口准有几团脏厕纸,风一吹粘在玻璃门上,客人本来要进来吃面,一看到地上的东西,眉头一皱转身就走。半个月下来,面馆营收直接少了近万元。 向先生一开始以为是哪家小孩不懂事,自己默默打扫,还在门口贴了“请勿高空抛物”的告示,可一点用都没有,扔的人反而更频繁了。他实在忍不了,花了两千多块钱装了个高清监控,专门对着楼上的窗户拍,这一拍就是三个月,终于在无数段视频里,抓到了那个40多岁的男人。男人住在五楼,每次都是在卫生间用完厕纸,直接从窗户扔下来,动作熟练得像是做了无数次。 向先生拿着视频找上门,本来想着只要对方道个歉,以后不扔了,这事儿就算翻篇。可男人打开门,看了眼视频,冷笑一声说:“不就是几张纸吗?你扫了不就行了?”说完“砰”地一声关了门,连句软话都没有。这副无赖态度,直接把向先生气的浑身发抖。 第二天,向先生就把男人告到了法院。他不是真想要那两万块钱,就是咽不下这口气,觉得自己的尊严和生意都被人踩在地上。可一审开庭的时候,法官认为他提供的证据只能证明男人扔了厕纸,没法量化具体损失和精神损害程度,驳回了他的诉求。向先生拿到判决书的时候,坐在法院门口红了眼眶,觉得自己的坚持好像是个笑话。 他没放弃,回家把开店以来的流水账、客人退单的记录、还有自己看心理医生的证明都整理出来,又找了律师上诉。从法律层面来讲,这事其实有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向先生的遭遇完全符合这一条款。 二审法院开庭时,法官盯着那些实打实的证据,又看了监控里男人满不在乎的样子,最终认定:高空抛物不仅是不文明行为,更是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犯。向先生作为经营者,门口的卫生直接影响他的生意和名誉,精神损害是实际存在的。最终判决男人必须书面道歉,还要赔偿向先生精神抚慰金3000块,加上间接损失2000块。 据2025年重庆法院发布的民事纠纷审理数据显示,邻里恶意侵权案件占比约8%,多数当事人因对法律界定不清、嫌维权流程繁琐,选择忍气吞声。向先生的坚持,让大家看到了法律不是摆设,就算是一张厕纸的事,也能讨回公道。而且那个扔厕纸的男人,可能到现在都觉得自己没错,这种对他人权益的漠视,比扔厕纸本身更让人寒心。 其实这类邻里矛盾,找社区、物业调解也能解决,关键是别憋着不说。你认为基层社区该怎么介入,才能更快摆平这类邻里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