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判决一出,法官两头不讨好。这法官怕是把法典都翻烂了,结果受害者家属红着眼喊“不要钱只要命”,肇事者家属跺着脚骂“判太重”。法官夹中间里外不是人,这局面真是让人揪心! 景德镇这起一家三口被撞身亡的惨案,从案发那天起就揪着所有人的心。好好的一家人,出门的路上遭遇无妄之灾,三条鲜活的生命就这么没了,换谁家里遇上这种事,都不可能接受“死缓”这个结果。受害者家属那句“不要钱只要命”,喊的不是气话,是失去至亲后最痛的执念,他们要的从来不是赔偿,是一个能告慰逝者的公道。 可站在法律的角度看,这案子的判决又透着法官的无奈。廖某宇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板上钉钉的事,但案件里又牵扯出自首、间接故意这些法定情节,法律判案不是凭情绪,得抠着法条来。法官握着法槌,一边是受害者家属撕心裂肺的诉求,一边是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这中间的平衡难到了骨子里。 更让人觉得五味杂陈的是肇事者家属的反应,一句“判太重”听着就让人心寒。他们似乎忘了,自家亲人的一时过错,毁掉的是另一个完整的家庭,是三条再也回不来的生命。这种对他人痛苦的漠视,比案件本身更让人觉得悲哀。 其实这起案子的争议,说到底是情与法的碰撞。老百姓看案子,看的是情理,是“杀人偿命”的朴素认知;法官断案子,守的是法理,是要在法律框架内做出最恰当的判决。情与法的缝隙里,藏着的是司法的难处,也藏着普通人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可法理之外,也该有对生命的敬畏,廖某宇的死缓判决,是法律的裁量,却没能抚平受害者家属的伤口,这也是这起案子最让人意难平的地方。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用户10xxx77
被告家属的态度可作为重判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