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废除《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绝非对相关违法行为的默许与纵容

三爷论道 2026-01-12 19:21:18

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废除《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绝非对相关违法行为的默许与纵容,而是我国法治体系迭代升级的必然结果,彰显了量刑处罚适度化、规范化的法治进步。 该《决定》诞生于特定历史时期,曾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发挥重要作用。但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刑法》与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已构建起更完备的规制体系。现行法律明确区分一般违法与刑事犯罪:卖淫、嫖娼行为将面临十日以上十五日拘留及相应罚款,情节较轻的也有明确处罚标准;而组织、强迫卖淫等严重犯罪行为,仍将被《刑法》严厉追责。这种区分实现了罚当其罪,避免了过往处罚尺度的模糊性。 此次废止本质是法律体系的优化整合,通过上位法衔接消除了法律适用冲突,既保留了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又体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法治原则。它不是放松监管,而是以更科学、规范的法治方式治理社会。公众无需过度解读,更不应误解为“合法化”,相关部门仍将依法查处此类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社会风气与公共秩序。这一举措,正是我国法治建设迈向精细化、规范化的生动写照。

1 阅读:13705

评论列表

用户14xxx06

用户14xxx06

60
2026-01-13 12:37

现在,这些当事人早转战婚姻市场了!

用户12xxx81

用户12xxx81

41
2026-01-13 11:35

卖淫获利虽不算严重违法犯罪,但不合常情常理,为人所不耻为社会所不容,更不应公开卖淫,有举报就抓。

驀然

驀然

27
2026-01-13 15:09

也就是说,用自己的身体换钱,不算犯罪,只是违法。

用户10xxx43 回复 01-13 16:47
违反刑法属于犯罪,违反治安处罚为违法。

用户10xxx29

用户10xxx29

19
2026-01-13 16:31

这红线必须守住!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用户10xxx12 回复 01-13 19:00
支持!

奋斗

奋斗

14
2026-01-13 17:10

卖淫有犯社会伦理,增加艾滋病风险。

鱼天敌

鱼天敌

11
2026-01-13 14:20

说明社会在不断进步和发展

有你才幸福 回复 01-13 21:12
扯淡

用户10xxx09 回复 01-13 21:55
刑法和治安法囊括了,所以废止

专治斑秃

专治斑秃

4
2026-01-13 16:44

组织,强迫卖淫的重罚,嫖娼卖淫的一般违法教育,罚款。

旺财 回复 01-13 18:02
丈母娘要30万彩礼才同意,这算不算组织卖淫啊?

丽日蓝天白云 回复 旺财 01-13 18:41
推理算

will

will

2
2026-01-13 18:54

真的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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