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女老板朱女士,看上了自己公司里一个已婚男下属何某。这俩人工作里一来二去就搞出

一片柚叶 2026-01-14 16:56:50

有个女老板朱女士,看上了自己公司里一个已婚男下属何某。这俩人工作里一来二去就搞出了暧昧,朱女士越陷越深,甚至动了和何某结婚的念头。可问题来了何某有老婆孩子,想在一起就得先离婚。 朱女士倒是个行动派,她直接找上何某的妻子陈女士谈判。一开始陈女士当然不同意,毕竟自己身体不好,多年没工作,离婚后带着孩子怎么生活?朱女士见软的不行,直接甩出“钞能力”:分多次给陈女士转了300万,说是“离婚补偿”和“孩子抚养费”,条件只有一个立刻离婚。陈女士看着账户里的钱,最终松了口。何某这边也麻溜办了离婚手续,转头就和朱女士同居了。 这剧情要是拍成电视剧,估计观众得骂“狗血”,但现实比电视剧更魔幻。同居不到一年,朱女士就发现何某和自己根本不合适生活习惯合不来,三观也差得远。新鲜感一过,朱女士越想越亏:自己花了300万“买”来的感情,怎么说散就散了?于是她一纸诉状把何某和陈女士告上法庭,要求返还那300万。 一审法院的判决让不少人直呼“活久见”:法院认定朱女士的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属于无效合同,判决陈女士必须还钱。这结果一出来,网友都炸了锅有人调侃“原来婚姻能用钱明码标价”,有人心疼陈女士“赔了婚姻又折钱”。但陈女士和何某当然不服,立马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的判决才叫一个“大快人心”。法官仔细梳理证据后发现,朱女士根本拿不出“赠与”陈女士的直接证据,这300万更像是她替何某支付的离婚补偿和抚养费。更关键的是,朱女士从一开始就动机不纯她花钱拆散别人家庭,现在感情破裂又想“退货”,这种行为既违背公序良俗,又缺乏诚信。法院直接引用法律原则:“因不法原因所为之给付不得请求返还”,简单说就是“你干坏事花的钱,活该打水漂”。最终,二审撤销一审判决,驳回了朱女士的全部诉求。 这案子之所以引发热议,是因为它戳中了社会的痛点:婚姻能不能用金钱衡量?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朱女士以为有钱就能为所欲为,结果不仅没得到想要的感情,还赔了300万,更落了个“第三者”的骂名。而陈女士虽然经历了婚姻破裂的痛苦,但至少拿到了应得的补偿,法律也给了她最基本的保护。 说到底,这案子给所有人提了个醒:感情不是买卖,婚姻更不是交易。试图用金钱扭曲伦理的人,最终往往会发现,自己才是那个被金钱反噬的傻瓜。 来源: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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