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我错了,我不会再做这样的事情了,请你原谅我。” 这是发生在一起真实案件中的一个画面,当妻子发现丈夫和女同事出轨,愤怒之下将两人的信息和消费记录发到网上,没想到丈夫起诉了,法院判妻子侵犯名誉权,要连续15天公开道歉。 妻子每天都要诚恳道歉15次,这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妻子把丈夫的丑事处理成了连续剧。法理上,妻子侵犯名誉权属于法律越界;情理上,却让丈夫和小三“社死”在公众场合。 案件回放:妻子李某与丈夫王某系夫妻,两人感情一直很好。后来,王某与一女同事张某一起出差,期间两人发生了不正当男女关系。回来后,李某发现丈夫出轨了,偷偷调查发现,两人竟然暧昧不正长达5年之久。 李某气愤不已,将两人的聊天记录、通话记录以及消费记录等信息发到网上,没想到王某竟然起诉了。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将两人的信息发到网上,属于侵犯名誉权的行为,但是王某与张某的行为先在主观上已经构成重婚,客观上也给李某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这种情况下,李某是否存在正当防卫的情形尚待进一步审理确认。 综合考虑两人各自的过错,法院判决李某侵犯名誉权成立,但不构成正当防卫的情形。于是判决李某要连续15天公开诚恳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没想到,这15天却成了李某的连续剧。 根据判决书,李某要连续15天公开诚恳道歉15次,每次间隔不得少于2小时,不得中断,不得请人代替。李某只能诚恳地对路过的行人说:“老公,我错了,我不会再做这样的事情了,请你原谅我。比心。”此起彼伏,让路人啼笑皆非,又觉得像是在看热闹看过场戏。 在法律上,侵犯名誉权属于法律越界,在情感上却让“第三者”社死公共场合。真相到底如何,我们不得而知,但“第三者”想必是见不得人的,不管法律如何判决,这个结果应该是最好的结果了吧!你觉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