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有专家肯站出来说句人话了。 建议很简单:房价若跌穿首付,且还款已超 7 年,房子直接归银行,债务两清。 这才是真懂普通人的房贷之苦。咱们贷款买房哪是置业,分明是扛着两套债——一套是房子本金,另一套是给银行的高额利息,压力早就让人喘不过气。 放贷时银行赚足利息,房价跌了却要购房者独自扛下差额,这道理说不通啊!古代当铺都懂的规矩,典当物贬值大不了收走东西,哪有追着要差价的?银行明知房贷有抵押物贬值风险还放贷,就该和购房者风险共担,而不是赢了赚利息、输了逼补钱。 真正的公平从不是单方面收割,而是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房贷不该是购房者的“单向枷锁”,银行不能只享受收益却规避风险。这个建议戳中了痛点,也盼着这样的合理规则能早日落地,让普通人买房不再怕“房没了债还在”。

三又四分之十三
涨的时候怎么不说?
用户11xxx38
想法很好,建议下次开会你提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