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前卷钱跑的人,居然敲家门了。 脸白得像张纸,说自己得了白血病——11年里,她没给儿子买过一件校服,没接他放学一次,现在倒攥着儿子的手腕说“我是你妈”。 外公外婆更会演,拉着儿子哄:“就抽点血查查,没事的。”结果配型成功,立刻翻了脸:“你妈生你一场,能眼睁睁看她死?” 我特想问这家人:生恩是“给了命”,可养恩是11年的热饭、发烧时的湿毛巾、家长会的空位——这些,她给过半分吗? 但我还是觉得,要是儿子愿意,就捐那点干细胞。不是原谅,是“我”不想变成和他们一样的人:只懂索取,从不说“愧疚”。 她给了命,儿子还她一次“活命的机会”,从此两清——往后她的死活,和这家人没关系;儿子的日子,也不用背着“没救妈”的枷锁。 最狠的报复从来不是“拒绝”,是“还完债,彻底断开”。 你们说,要是换作你,会选捐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