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看得人心里发堵。山西那个走失十多年的女硕士卜某,被找回后已经和同村男子张某

小斌的热点匣子 2026-01-23 14:43:57

这事儿看得人心里发堵。山西那个走失十多年的女硕士卜某,被找回后已经和同村男子张某军生了两个孩子,现在又爆出更让人愤怒的事——张某军的两个同村村民,在明知卜某精神异常的情况下,多次强奸她,其中一次还被张某军的儿子和同学撞见。而张某军本人,因为"长期稳定同居并育有子女",检方认为不构成强奸罪,不起诉了。这种判决,真的让人想不通。 先说说事情经过。卜某是女硕士,患精神疾病走失十多年,去年被家人找回时,发现她已经和张某军生了两个孩子。这事儿当时就引起很大争议。现在更让人震惊的是,2022年到2024年间,张某军的两个同村村民张某林等人,多次到张某军家,在明知卜某精神异常、不能正确表达意愿的情况下,强行和她发生性关系。最让人心疼的是,其中一次,张某林正在强奸卜某时,被张某军的儿子和同学撞见。孩子才多大?看到这种场面,心理得受多大创伤?还有一次,张某军本人也撞见了,但他只是斥责几句,对方就走了,事后也没报警。现在这两个村民被公诉了,但张某军因为"长期同居"和"送养孩子",检方认为不构成犯罪,不起诉了。 说实话,看到这种新闻,第一反应是愤怒,然后是无力。卜某是精神病人,她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更别说表达意愿、保护自己了。在这种情况下,任何和她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本质上就是强奸。可张某军呢?他和卜某"长期同居",生了两个孩子,还把一个孩子送人拿了4万块钱,检方居然说"不构成犯罪",理由是"长期稳定同居"和"民间送养"。这逻辑真的站得住脚吗?精神病人没有性防卫能力,任何性行为都是违背其意志的,这和同居多久有关系吗?至于送养孩子,4万块钱,这到底是送养还是买卖?检方说张某军"生活困难",可生活困难就能卖孩子吗?这种判决,让人怎么信服? 更让人难受的是那些细节。卜某被强奸时,张某军撞见过,但他只是斥责几句,没报警,没阻止。他儿子和同学撞见时,孩子才多大?看到妈妈被欺负,那种心理创伤可能一辈子都抹不去。卜某的哥哥说,卜某现在精神状况有所好转,但想起这些事,她还能正常生活吗?那个被送养的孩子,长大后知道自己是被"卖"掉的,又该怎么面对?这一连串的伤害,不是一句"不起诉"就能抹平的。 这事儿暴露的问题太多了。首先是法律适用的问题。精神病人没有性防卫能力,这是基本常识。可为什么"长期同居"就成了免罪金牌?难道同居时间长了,强奸就不是强奸了?这种判决,会不会给其他类似案件开个坏头?其次是监管缺失。卜某走失十多年,家人一直在找,为什么没找到?她生活在村里,生了两个孩子,被多人侵犯,为什么没人发现?为什么没人报警?最后是农村地区的法治意识。张某军撞见别人强奸卜某,为什么不报警?为什么只是斥责几句?这种"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害了多少人? 现在那两个村民被公诉了,但张某军却没事。这种结果,真的能叫正义吗?卜某的家人说,他们还在申诉,希望张某军也能被追责。可就算追责了,卜某受到的伤害,能弥补吗?那个被送养的孩子,能回来吗?那些心理创伤,能愈合吗?迟到的正义,对受害者来说,可能已经没什么意义了。 这事儿不该就这么过去。它提醒我们,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不能只靠事后追责,更要有事前的预防。精神病人、妇女、儿童,这些弱势群体需要更多的关注和保护。邻居、社区、村委会,看到异常情况,能不能多问一句?能不能多管一下?法律能不能更明确地保护精神病人的权益?这些问题不解决,卜某的悲剧可能还会发生。 你们觉得,张某军该不该被追责?这种"不起诉"决定合理吗?欢迎评论区聊聊。拐走一个孩子

0 阅读:38
小斌的热点匣子

小斌的热点匣子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