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一男子跟两个朋友去唱歌,当时喊了3个女子来陪着喝酒。喝到开心的时候,男子看

芹姐说法 2026-01-24 11:54:34

宁夏,一男子跟两个朋友去唱歌,当时喊了3个女子来陪着喝酒。喝到开心的时候,男子看其中一个女子长得很漂亮,给了1000元她,带她出去开了房。谁知道,完事后男子并不满足,感觉这个女子服务一般,就要她把钱还给自己。女子可不答应退钱,男子就报了警。办案人员过来之后,男子情绪激动,还推搡办案人员,这下事情就悲剧了,本案可能只关10来天,这下判了7个月。 (本新闻来源:裁判文书网) 据报道称,男子一开始的有偿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最可恶的是,之后又对工作人员动粗,这些行为涉嫌妨碍公务罪,事情就搞大了。 一名男子马某,带着自己两个朋友龙某他们去一家唱歌厅里唱歌。三个人一开始玩的很嗨,开心的唱歌。可是之后越唱越无聊,马某心想,要么找些美女过来陪陪自己。 马某就喊来KTV的经理,让帮忙安排3个女子进来。很快,3位女子进来之后,就陪着唱歌、陪着喝酒。 当然,陪着喝酒可不是免费的,马某当时就给了她们700块钱。 唱歌的时候,马某注意到其中一个女子长相非常美艳,而且身材也很火辣,看到眼前这个女子,马某非常心动。 于是马某就悄悄拉住这位女子,把她拉到墙角,给了她1000块钱后,出去开了房! 完事之后,马某内心又不大舒服,因为他感觉并不过瘾,觉得这位女子的服务也不是很到位,令自己非常不满意。毕竟,跟之前一起玩的,可能技巧差太多了? 马某就叫嚣着,想要让女子把钱退给自己。女子一听,也不乐意了:“你这不就是想要让我白忙活嘛?想都甭想,人都给你占了,钱就不要想着要回去。” 见到女子不退钱,马某立刻就拨打了110,想要让工作人员过来说理。谁知道女子也报警了,说自己被人给侵犯了。 办案人员一过来,他们就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本来就准备将两个人按照不正当交易来处理,大概是判个10天左右吧。谁知道,马某又整幺蛾子了。 马某当时情绪非常激动,甚至直接就开始在唱歌厅里撒泼了。 工作人员杨某劝诫他冷静一下,谁知道马某直接就对着工作人员杨某展开辱骂,甚至推搡其他人,最后还用手用力顶撞了阻拦他的杨某的左胸处。 看到杨某被打,另外两位办案人员准备上前阻止马某,谁知道马某还不肯罢休,立刻进行激烈反抗,又对着刚刚受伤害的人员杨某进行踢踹。导致其右手手腕、右脚脚踝发生了不同程度的伤害。 当下,工作人员杨某立刻就送去救治,被诊断为轻微伤。而嚣张的马某,却涉嫌妨碍公务罪,被相关部门给上诉。 经过判定,马某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 1.马某因为女子的服务没达到预期,感到很不满意,可以要求女子退款吗? 根据《治安管理法》规定,从事有偿服务的行为,构成违法,会被处以10-15天的行政拘留,并且罚款5000元。 根据本案可知,马某的行为是有偿交易,而且是属于违法行为,并不收到法律的保护。因此,马某也无权要求女子退钱。 2.马某故意伤害办案人员,这个行为是否触犯刑法? 根据《刑法》第277条第1款规定,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相关工作人员执法,行为人会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处以罚金。 马某在接受调查的时候,拒不配合,甚至还辱骂、推搡相关工作人员,其行为已经构成妨碍公务罪,会被依法判刑,并且还需要从重处罚。 事后,将马某抓捕之后,其也清醒认知自己的行为,到案之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坦白从宽,并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酌情给予从轻处罚。最后,给出了7个月的判处。 而跟马某完成关系的那一位女子,最终也涉嫌违法,被判处10日行政拘留并且罚款。这样不法的行为不可为,最后只能自食其果。 看完本案之后,大家内心都作何感想呢,不妨一起来讨论吧。

0 阅读:1010

猜你喜欢

芹姐说法

芹姐说法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