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一男子旅游时,在当地一家餐馆花10元吃面,招牌上写着明明可以免费续面,

沛山评生 2026-01-27 11:56:43

四川乐山,一男子旅游时,在当地一家餐馆花10元吃面,招牌上写着明明可以免费续面,可当男子第二次续面时,却遭到老板的阻止,并告知他要支付3元钱才可二次续面。男子觉得不合理,便准备拨打热线投诉。对此,老板见状,直接报了警。网友:“既然免费续面,又为何要加钱?” 四川乐山,邢先生来到当地旅游打卡。临近中午时分,他走进一家挂着“免费加面”招牌的餐馆吃饭,想着花10元就能免费续面,可以吃饱不说,还价格划算。 点餐后,邢先生第一次续面十分顺利,店家没提任何异议。 可谁曾想,邢先生想第二次续面时,店家突然变卦,称第二次加面要额外收3元。 邢先生当场质疑:招牌只写“免费加面”,没说仅限一次,进店时也没人提前告知限制条件,这不是误导消费吗? 为此,他准备打12315进行投诉,却被店家抢先报了警。 在争执中,店里一位老人冲出来骂人还想动手。 最终在旁人劝说下,老板退了10元饭钱。 而周围围观的人不明就里,却纷纷指责邢先生“白嫖”。 邢先生无奈,只好拿着钱匆匆离开。 对此,有网友觉得邢先生简直太委屈了,明明是店家自己写的“免费续面”,到头来,续了一次却续不起来,这不是摆明着骗人嘛? 也有网友认为:“这是诚信问题,而不是脸面问题。你写的是免费续面,并没有加续面次数。只要是一个人在店吃,不打包,能吃多少就的加多少,这就是诚信经营。如果你写免费续面一次,顾客多要你加钱,天经地义。” 当然,还有人持不同的意见:“其实大家心里都清楚免费加面,正常人思维都会觉得加一次免费,即使没有明确说次数,大多数人也不会加第二次。更何况一碗10元的面,还续第二次,未免有些贪便宜里。” 那么,从法律上讲,又该如何评价此案呢? 在这里,我们首先要知道,消费者在餐馆吃饭,便同店家达成了餐饮服务合同。 店家招牌上的“免费加面”不是随口的宣传,而是餐饮服务合同的一部分,店家必须加以履行。 根据《民法典》规定,商家单方面制定的模糊条款,要按对消费者有利的方式理解。 招牌只写“免费加面”,没限定次数、没提额外收费,消费者自然有理由认为合理范围内可免费续。 除此之外,《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也规定了,经营者不能隐瞒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也不能做引人误解的宣传。 店家故意不说明“仅限一次”,用模糊承诺吸引顾客,消费中又提额外收费,这就是典型的误导消费。 截至目前,当地相关部门已接受投诉并跟进处理。 在这里也要为邢先生正名,店家的模糊“续面”宣传行为,和邢先生支付的价格和续面的次数之间没有任何关系。 店家自己没有将“续面”的限定词写上,或提前给予邢先生提示,难道还要让邢先生去自己猜不成? 总的来说,商家经营,诚信是其立足之本!否则,靠耍小聪明玩文字游戏、搞隐形条款,看似占了小便宜,实则丢了口碑、失了人心,更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最终只会砸了自己的生意,得不偿失。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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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高山流水

高山流水

1
2026-01-28 12:28

这客人过分了!默认是加一次,除非是不懂事

高山流水

高山流水

1
2026-01-28 12:39

当然商家的面必须下够,二两就是二两,三两就是三两,别下少了,占点便利

沛山评生

沛山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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