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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患者康复后遭遇就业歧视:偏见是最大的后遗症!

难道,感染过新冠病毒的人,就是低人一等吗?有些人说,是的。最近,劳动就业市场针对一些新冠阳性患者康复者的职场歧视现象已经

难道,感染过新冠病毒的人,就是低人一等吗?

有些人说,是的。

最近,劳动就业市场针对一些新冠阳性患者康复者的职场歧视现象已经开始了,比如有的感染者在康复之后就被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

有些企业在进行面试的时候,除了要查验应聘者两个月的核酸检测之外,还要查你是否曾经得过新冠,如果你曾经是阳性的患者,那么直接拒绝招录。

阳过的不要,去过方舱的不要!

什么意思,难道得了新冠的病人康复后会对别人造成伤害?更容易传染?真是笑话!

无论是知名的大企业还是中小企业,在面对新冠康复者的时候,很多都出奇的一致,就是拒绝招录新冠阳性康复者!

这些行为,无论背后有多么堂而皇之的借口,理由再怎么充分,归根到底都是违法行为,就应该受到惩处。

因为这种行为已经违法了,违反了《就业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和相关政策的规定。

法律是保护新冠阳性康复者就业权益的根本途径,有关部门就应该对这种职场歧视行为进行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并在相应的劳动诉讼、劳动仲裁中,对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劳动者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帮助他们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虽然没有得过新冠,但是我隔着屏幕已经感受到了这种屈辱感。

凭什么感染过新冠病毒人,就不能再找工作了?人家已经康复了!就该跟正常人一样有自己的工作生活和学习。

首先用人单位这种行为,就是违法行为!

按照我国《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

用人单位在招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民族、种族、宗教信仰为由拒绝录用或者提高录用标准。

《就业促进法》也对用人单位的就业歧视行为作出了如下禁止性规定:

1、不得歧视残疾人;

2、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3、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

只要你眼还没瞎,就能看到上述第二条,可是现在有些企业在做什么?

不仅无视法律的规定,甚至还自己搞出了新门槛!如果我的读者当中有人正在面对这样的羞辱,我建议你一定要走法律途径,跟这种不尊重法律,不尊重人的脑残行为刚到底!

法律永远是社会生活的底线,在法律底线之上的社会治理各层面都要不断健全完善各项措施,全方位保护新冠阳性康复者的人身权益和劳动权益!

从古至今,没有谁会因为一场瘟疫而需要被歧视的道理,无论是天灾也好,人祸也好,大多数人都是受害者,凭什么他们要面对就业歧视,凭什么他们不配活着?

关于新冠病毒的后遗症众说纷纭,但并没有听说新冠病人康复之后会对身边的人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的。其实新冠病毒最大的后遗症,就是面对阳性病人和康复患者的一点傲慢和偏见。比如禁止疫区的人员返乡,对来自疫区的人冷嘲热讽!比如前阵子国家刚刚取消了行程码带星,目的就是为了消除歧视,破除层层加码,但是有些地方是怎么做的?他们通过对公民数据的收集,然后在健康码上加入了新的颜色标记。

更加可笑的是,苏州某地居然发明了在老百姓的手上盖上印章的方法:

首先,老百姓是人,不是屠宰场的猪,不需要特意弄一个检疫标志吧!这种行为就是在侮辱人,如此明确的公章就是一种歧视性行为!

如今,到处都在蔓延着这种歧视,无论是生活还是职场!

现在,我们的求职者也在面对这种歧视,我想告诉那些正在遭遇或者已经遭遇了不合理的招聘限制的人,一定不要自卑自轻,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连双休和劳动节都是靠劳动者通过跟资本家斗争争取来的!

拒绝感染过新冠的人入职,于法不容,于情不合!

与其整天喊着清零病毒,不如先清洗人心。

如果我们害怕新冠病毒,甚至害怕到连患过病痊愈的人都不能接受,那是不是城市跟国家的前途都会蒙上阴影?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每一个打工人都要一个相对公平的工作环境,中国人何苦为难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