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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性暗示

16岁女孩飞机上生娃,疑有传染病,生父是同龄人,父母被机场拉黑!

16岁女孩飞机上生娃,疑有传染病,生父是同龄人,父母被机场拉黑!

16岁女孩飞机上生娃,疑有传染病,生父是同龄人,父母被机场拉黑!7月16日山东航空SC4884航班上,一名16岁少女在万米高空突然分娩,裙子下渗出血迹时,乘务员才惊觉她已怀孕6个月。更令人揪心的是,女孩梅毒检测呈弱阳性,涉事机组人员被迫接受阻断治疗,而她的父母因被航空公司拉黑无法登机,只能驱车跨海赶往医院——这场现实版"空中惊魂",撕开了未成年人性教育缺失与家庭监护失职的双重伤口。据航班乘务长回忆,女孩独自登机时穿着宽松连衣裙,全程捂腹称"痛经",直至瘫倒在座椅下才被发现异样。机组紧急调派医生接生,早产儿虽脱离危险,但现场乘客拍摄的视频显示,少女全程拒绝联系父母,直到乘务员强行拨通电话,听筒里传来母亲带着哭腔的咒骂:"她又闯什么祸了!"这对因纠纷被列入黑名单的父母,或许从未想过女儿会以这种方式"闯祸"。事件曝光后,三个细节引发舆论海啸:其一,女孩与同龄男友"自愿发生关系"的表述,暴露出性同意年龄认知的模糊;其二,梅毒弱阳性的检测结果,让参与救助的机组人员面临感染风险;其三,父母被拉黑仍能通过陆路赶往医院,却未能提前发现女儿怀孕,监护责任缺失可见一斑。有网友尖锐指出:"当16岁少女在飞机上产子,最该被谴责的不是孩子,而是那些把性教育当成洪水猛兽的家长。"心理学专家分析,我国青少年首次性行为平均年龄已降至15.9岁,但性教育课程仍停留在"禁欲式"说教。本案中,少女对怀孕的刻意隐瞒,恰恰反映出对生殖健康知识的匮乏。更令人痛心的是,早产儿虽侥幸存活,但母体携带梅毒可能引发的先天性梅毒,将成为孩子一生的阴影。这起事件犹如多棱镜,折射出多重社会问题:航空公司是否应建立未成年乘客特殊登记制度?医疗系统面对突发分娩如何平衡隐私保护与公共安全?但最核心的拷问始终指向家庭——当父母被拉黑名单时,是否也把自己拉出了孩子的成长清单?正如网友所言:"你嫌性教育太早,坏人不会嫌你孩子太小。"当16岁的产房变成社会教育的课堂,或许我们更该反思:如何让保护比伤害早到一步。有网友表示:社会的风气越来越不正常了,越来越多的人变得自私自利,做事无底线。社会需要正能量,遵守社会公德,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树立正确的三观才是传承的中华传统美德。对此,您怎么看?
居然还有这么坏的人?由此可见,有些人的坏是从根上坏的。只因这位年仅14岁

居然还有这么坏的人?由此可见,有些人的坏是从根上坏的。只因这位年仅14岁

居然还有这么坏的人?由此可见,有些人的坏是从根上坏的。只因这位年仅14岁的女孩,试图从非机动车道的左侧超过这位42岁的男性骑车者,居然遭遇男士往左“并”的挤压,不仅如此,在女孩情急之下摇了两下铃后,该男子竟破口大骂且不依不饶疯狂追赶近一公里,期间,该男子置安全于不顾,多次用车轮挤压女孩将其逼入机动车道,后幸亏遇到外卖小哥孟先生见义勇为、伸手相助。好在这位使坏的男士终究还是被警方刑拘了,结局很爽!在强烈谴责这种野蛮行为的同时,确实也要给见义勇为的孟先生点个大大的赞!👍
火到人民日报了!广东茅名,一50岁外卖员送餐途中,路过高桥时发现有人落水,毫无犹

火到人民日报了!广东茅名,一50岁外卖员送餐途中,路过高桥时发现有人落水,毫无犹

火到人民日报了!广东茅名,一50岁外卖员送餐途中,路过高桥时发现有人落水,毫无犹豫从10余米高桥跳下,将其成功救上岸,事后摆摆手转身离开,外卖员:我还有餐没送。网友:你的骑手正在见义勇为,请您稍等马上送到。(来源:人民日报)近日,一50岁外卖员送餐途中,即将来到高桥时,突然看到桥上围着多人正向桥下深水处观望。随即,外卖员顺着大家的视线看去,一眼看到了正在深水中拼命挣扎的落水人员。看到这一幕,外卖员打了个寒战,不禁为落水人员捏了一把汗,同时心也跟着提到了嗓子眼。随后,快速来到高桥上,将电车停好后,没有考虑个人的安危与年龄,毫无犹豫,从10余米的高桥上跳下。然后,秉着一定要将落水者救上岸的信念,毅然决然的奋力、快速的向落水人员游去。外卖员很快来到近前,将在水中拼命挣扎的落水人员以最快速度营救到岸边。此时,救援人员和好心人在岸边一起将落水人员救上岸,外卖员看到落水者安全上岸后,似乎心也安稳了些许。随即,全身湿透的外卖员从水中走出来,又快速的向电车方向走去,听到大家的感谢与欢呼赞叹之声,也只是回头摆摆手,坦诚的说:我还有餐没送。然后,没有留下姓名与任何联系方式,就转身大踏步离开,湿漉漉的背影消失在大家视野中,外卖员的善举令人动容,又暖心!外卖小哥飞身一跃,不仅挽留了一个生命,同时也拯救了一个家的未来!感谢外卖员危难时刻及时伸出的援手,向所有的好心人致敬!此视频引发热议,对此有网友表示:难怪他送到外卖给我的时候身上是湿湿的,原来是他。也有网友感慨:外卖小哥好瘦啊,感觉他自己身体都不是很好,大爱跳下去救人,希望当地政府能表彰他。还有网友称:看到这种暖心的画面总令人热泪盈眶。外卖小哥的善举彰显着人间大爱,没有顾及个人安危,奋不顾身的见义勇为精神值得尊敬与颂扬!向每一次危险来临之时及时伸出援手的好心人致敬,只因每一个有爱心的你,让这个世界充满了温暖与希望!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祝福:好人一生平安!
江苏,一女子突然收到前夫的恐吓电话,晚上回家时求助物业陪同。不料,女子和几个物业

江苏,一女子突然收到前夫的恐吓电话,晚上回家时求助物业陪同。不料,女子和几个物业

江苏,一女子突然收到前夫的恐吓电话,晚上回家时求助物业陪同。不料,女子和几个物业人员刚要出电梯时,一男子在开门瞬间持消防斧冲入,砍向女子。物业人员眼疾手快,合力将男子制服,并夺下消防斧。网友怒赞:这样的物业,相信不会有人欠物业费。据悉,在某小区,发生了一起男子持消防斧砍人事件,幸得物业人员勇敢出面制服,才避免惨剧发生。林某(化名)因与前夫王某(化名)感情不和,两人离了婚,但前夫一直纠缠不清,还经常发短信或电话威胁。事发前一晚,林某又收到了王某的威胁电话,声称要将林某杀害。林某对前夫比较了解,知道王某是个说到做到的了,导致整晚都没睡好,担心王某随时出现。事发当天,林某晚上回家,因担心王某找上门,遂求助了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主动指派了两个人高马大的员工陪同林某回家。林某和两名物业一起进入电梯,一会儿就来到了林某所住楼层,看着电梯门缓缓打开,没想到意外出现了。突然,王某手持消防斧恶狠狠的看着林某,无视两个物业,拿着消防斧就要砍向林某。在这危急时刻,物业人员挡在前方,找到时机就将抓住了王某手里的消防斧,将其推了出去,伺机再夺走王某的消防斧。另一个物业人员也协助制服王某。虽然视频中没有看到报警等信息,但是,可想而知,物业或者林某肯定是报警处理了,而王某也将面临法律制裁。对此,有网友说,冲动是魔鬼,夫妻既然选择了好聚好散,就不应该再纠缠,男子的行为无异于将两个人都推向深渊,好在有人帮忙,不然又是重大刑事案件。也有网友说,仅凭视频,无法知晓事情全貌,不知道女方和男方到底孰是孰非,或许女方做了对不起男方的事情,或许是男方比较冲动,不得而知,让子弹在飞一会儿,不做对错评论。那么,从法律角度,这件事如何看待呢?1、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是故意伤害罪还是故意杀人罪?《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王某持消防斧砍向林某,试图伤害林某,因被物业人员挡下,才没有发生林某受伤或死亡结果,而王某主观心理状态将直接决定其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王某如是伤害林某的故意心理,则其行为属于伤害行为,但因林某没有受伤,未达到轻伤以上标准,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不过,王某在本案中的主观心态,更倾向于认为是杀人的故意。王某作案工具是消防斧,属于杀伤力巨大的工具,挥砍行为本身具有高度的致命性,尤其针对头部、躯干等要害部位。在司法实践中,区分伤害或杀人的故意,关键是行为的性质、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及强度等客观因素综合考量。王某选择消防斧,在电梯开门瞬间突然袭击,直接劈砍林某,而非拍打,显然超出了普通伤害的范畴,指向的是剥夺他人生命的结果。而林某也透露,其此前疑似受到王某的恐吓,这说明王某主观恶性深,行为有因情感纠纷升级、蓄意报复的倾向。这种针对性的、有潜在预谋的暴力,结合使用致命武器,更倾向于杀人故意。林某的躲避和物业人员的及时介入是犯罪未得逞的唯一原因。王某的意志以外的因素阻止了死亡结果的发生。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林某的行为一旦查实是故意杀人性质,则其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追究刑事责任。2、物业公司是否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责任?《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管理人员,对小区业主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负有保障义务,包括维护公共区域的安全设施、维持基本公共秩序以及对可能预见的、明显存在的危险进行提示或采取必要措施。具体到本案,物业公司在林某求助后,主动指派了两个人员陪同回家,且在发现有人伤害业主林某时,勇敢站出来,并制服了不法分子王某,夺下凶器,有效阻止了更严重后果的发生,这更是值得肯定的见义勇为行为。这些行为表明物业在事发时采取了符合当时认知水平的合理救助措施。所以,物业公司在本案中应当认定为尽到了合理安全保障义务,不会因此担责。对此,大家怎么看?#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
江苏,一女子突然收到前夫的恐吓电话,晚上回家时求助物业陪同。不料,女子和几个物业

江苏,一女子突然收到前夫的恐吓电话,晚上回家时求助物业陪同。不料,女子和几个物业

江苏,一女子突然收到前夫的恐吓电话,晚上回家时求助物业陪同。不料,女子和几个物业人员刚要出电梯时,一男子在开门瞬间持消防斧冲入,砍向女子。物业人员眼疾手快,合力将男子制服,并夺下消防斧。网友怒赞:这样的物业,相信不会有人欠物业费。据悉,在某小区,发生了一起男子持消防斧砍人事件,幸得物业人员勇敢出面制服,才避免惨剧发生。林某(化名)因与前夫王某(化名)感情不和,两人离了婚,但前夫一直纠缠不清,还经常发短信或电话威胁。事发前一晚,林某又收到了王某的威胁电话,声称要将林某杀害。林某对前夫比较了解,知道王某是个说到做到的了,导致整晚都没睡好,担心王某随时出现。事发当天,林某晚上回家,因担心王某找上门,遂求助了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主动指派了两个人高马大的员工陪同林某回家。林某和两名物业一起进入电梯,一会儿就来到了林某所住楼层,看着电梯门缓缓打开,没想到意外出现了。突然,王某手持消防斧恶狠狠的看着林某,无视两个物业,拿着消防斧就要砍向林某。在这危急时刻,物业人员挡在前方,找到时机就将抓住了王某手里的消防斧,将其推了出去,伺机再夺走王某的消防斧。另一个物业人员也协助制服王某。虽然视频中没有看到报警等信息,但是,可想而知,物业或者林某肯定是报警处理了,而王某也将面临法律制裁。对此,有网友说,冲动是魔鬼,夫妻既然选择了好聚好散,就不应该再纠缠,男子的行为无异于将两个人都推向深渊,好在有人帮忙,不然又是重大刑事案件。也有网友说,仅凭视频,无法知晓事情全貌,不知道女方和男方到底孰是孰非,或许女方做了对不起男方的事情,或许是男方比较冲动,不得而知,让子弹在飞一会儿,不做对错评论。那么,从法律角度,这件事如何看待呢?1、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是故意伤害罪还是故意杀人罪?《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王某持消防斧砍向林某,试图伤害林某,因被物业人员挡下,才没有发生林某受伤或死亡结果,而王某主观心理状态将直接决定其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王某如是伤害林某的故意心理,则其行为属于伤害行为,但因林某没有受伤,未达到轻伤以上标准,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不过,王某在本案中的主观心态,更倾向于认为是杀人的故意。王某作案工具是消防斧,属于杀伤力巨大的工具,挥砍行为本身具有高度的致命性,尤其针对头部、躯干等要害部位。在司法实践中,区分伤害或杀人的故意,关键是行为的性质、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及强度等客观因素综合考量。王某选择消防斧,在电梯开门瞬间突然袭击,直接劈砍林某,而非拍打,显然超出了普通伤害的范畴,指向的是剥夺他人生命的结果。而林某也透露,其此前疑似受到王某的恐吓,这说明王某主观恶性深,行为有因情感纠纷升级、蓄意报复的倾向。这种针对性的、有潜在预谋的暴力,结合使用致命武器,更倾向于杀人故意。林某的躲避和物业人员的及时介入是犯罪未得逞的唯一原因。王某的意志以外的因素阻止了死亡结果的发生。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林某的行为一旦查实是故意杀人性质,则其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追究刑事责任。2、物业公司是否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责任?《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管理人员,对小区业主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负有保障义务,包括维护公共区域的安全设施、维持基本公共秩序以及对可能预见的、明显存在的危险进行提示或采取必要措施。具体到本案,物业公司在林某求助后,主动指派了两个人员陪同回家,且在发现有人伤害业主林某时,勇敢站出来,并制服了不法分子王某,夺下凶器,有效阻止了更严重后果的发生,这更是值得肯定的见义勇为行为。这些行为表明物业在事发时采取了符合当时认知水平的合理救助措施。所以,物业公司在本案中应当认定为尽到了合理安全保障义务,不会因此担责。对此,大家怎么看?
“连狗都不如!”武汉,一男子为救落水的母子三人,跳下水将全部人救出,自己却被水

“连狗都不如!”武汉,一男子为救落水的母子三人,跳下水将全部人救出,自己却被水

“连狗都不如!”武汉,一男子为救落水的母子三人,跳下水将全部人救出,自己却被水流冲走,最终命大被人捞起,但由于失温和心搏骤停仍在ICU抢救,被救的母子却迟迟不曾露面。ICU病房外的长椅上,潘女士把女儿搂在怀里,小姑娘攥着爸爸那件还没干透的T恤,布料上还留着水库淤泥的痕迹。三天前傍晚发生的事,像电影慢镜头在她脑子里反复播放——陈帥偉翻过栏杆时带起的风,女儿撕心裂肺的哭喊,还有水面上那个越来越小的漩涡。护士来换液体时说,陈帥偉的体温刚稳定在36度,可心脏监护仪上的波形,还是时不时跳成锯齿状。走廊尽头,捧着向日葵的余女士站了快十分钟。两个双胞胎儿子在丈夫的陪同下,怯生生地躲在柱子后面。她能看见ICU玻璃窗里那个插满管子的男人,却怎么也迈不开腿。被救那天,她抱着两个惊魂未定的孩子坐在草地上,浑身滴水,直到警察来做笔录,才猛然想起忘了问一句“救人的师傅叫什么”。后来在新闻里看到陈帥偉的照片,她连夜从鄂州赶过来,手里的花束包装纸上,还沾着路上的雨水。7月14日下午五点半,兰亭水库的堤坝上,陈帥偉正给女儿买冰淇淋。听见“救命”声时,他连找零都没接,顺着声音跑到岸边,看见水里三个身影在扑腾。潘女士在后面追着喊“你不会水啊”,可他已经翻过栏杆,像块石头砸进水里。最先托起来的是那个大男孩,孩子在水里乱抓,把他的胳膊挠出好几道血痕。推第二个孩子时,他被水草缠住了脚,喝了好几口带着腥味的水。余女士说,她最后看见陈帥偉时,他正把一个小女孩往岸边推——后来才知道那是他女儿。“他自己沉下去的时候,手还在往上举。”她在接受采访时,说到这里突然捂住嘴,眼泪把麦克风都打湿了。当时水库的暗流很凶,岸边有人扔救生圈,可都被水流冲到了远处。华为职工陈勇的手机还在裤兜里震动,是妻子催他回家吃饭的信息。他脱鞋时,看见水面上有个模糊的黑影往下沉,想都没想就跳了下去。“四米深的水,底下全是烂泥,潜第三次才摸到他的衣服。”陈勇后来在病房外跟潘女士描述,“拉上来时,他肚子胀得像鼓,脸白得吓人。”豹澥街道的保安赵前军跪在地上做心肺复苏,按到第二十分钟时,手掌心传来骨头错位的钝痛。他抬头看见护士张乔跑过来,赶紧让开位置。“她撕开他的衬衫时,我看见他胸口有个月牙形的疤,后来才知道是小时候烫伤的。”赵前军说,直到救护车来,他的手还在抖。陈帥偉的妹妹发视频那天,正是网上骂得最凶的时候。有人把余女士抱着孩子离开的监控截图发出来,配文“良心不会痛吗”。她在视频里举着哥哥的见义勇为证书,声音哽咽:“我哥不是图感谢,可他现在还在里面躺着啊。”评论区里,有人骂她炒作,也有人开始自发寻找被救者的信息。第四天上午,余女士终于通过警方联系上潘女士时,对方只是淡淡地说“人还在抢救”。她买了水果篮站在病房外,听见里面传来陈帥偉模糊的声音,说想吃牛杂锅。“那一刻我就知道,他是个好人。”余女士说,她没敢进去,只是让护士把向日葵递了进去。陈帥偉转到康复病房那天,阳光特别好。女儿趴在床边画全家福,把爸爸画成了超人的样子。陈勇拎着一箱牛奶来探望,两人握着手笑,谁也没提水里的惊险。赵前军送来的见义勇为证书,被潘女士小心翼翼地收在抽屉里,上面的烫金字在阳光下闪着光。水库边的栏杆上,不知何时系了圈红绳。有人说,陈帥偉不会游泳还敢跳,是傻气;有人说,余女士的感谢来得太晚,没诚意。但潘女士不这么想,她摸着丈夫渐渐消肿的胳膊,轻声说:“他就是见不得人出事,跟谢不谢的没关系。”就像小区门口那家牛杂锅,加不加萝卜,都改变不了它本身的香。
【#店长工作超8小时闭眼3分钟被开除#】上班期间应当认真工作,然而,适当休息同样

【#店长工作超8小时闭眼3分钟被开除#】上班期间应当认真工作,然而,适当休息同样

【#店长工作超8小时闭眼3分钟被开除#】上班期间应当认真工作,然而,适当休息同样无可厚非。员工连续工作8小时后感到疲惫,闭眼休息了3分钟,用人单位以员工管理失职、给公司带来严重损失为由将员工开除,这合法吗?2021年3月,余某入职某公司任店长,负责管理该公司位于某商场的门店。2024年9月26日,某公司区域经理通过微信告知余某,其工号将于当日删除。双方均确认劳动关系于当日解除。某公司主张,开除理由是余某存在工作管理失职行为,具体包括:2024年9月17日,余某在工作时间、店内有顾客购物时坐在收银台凳子上睡觉,被商场工作人员投诉;2024年8月6日,余某在营业时间内关闭店门,严重违反商场管理制度,致使公司不能顺利在该商场继续租赁,发生严重损失。余某则表示,2024年9月被商场工作人员投诉一事确实存在,但其当天从早上9:30开始上班至晚上22:30下班,门店所有工作均由其一人完成。公司所指的“睡觉”是在当天晚上20时许,由于已连续工作超过8小时,其出现生理性疲惫而坐在凳子上闭眼歇了一会,实际没有睡着。且客人进来时自己是有接待的,只是客户在挑选商品时感觉太累就坐了一下,闭眼休息了3分钟而已。至于2024年8月闭店一事,系因当日店内仅一名店员,其上厕所期间短暂关门。余某认为某公司与自己解除劳动关系违法,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某公司支付工资差额、住房补贴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劳动仲裁委支持了余某的诉求。某公司不服,诉至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本案中,某公司提供的一段时长为2秒的视频显示,2024年9月17日20时许,余某手扶着头闭着眼靠在背板上,但这段视频不足以证明余某处于长时间睡眠状态,也未能显示严重影响门店正常的销售工作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视频录制时,余某在当天已连续工作超过8小时,某公司在此期间未安排人员临时顶岗和替岗,给予余某合理休息时间。在连续工作超过8小时的情况下,余某身体出现疲惫,闭眼休息是正常生理现象。某公司主张的2024年8月6日余某在营业时间内关闭店门,根据某公司提供的微信群聊记录,商场工作人员询问为何店铺关门时,余某回复“厕所”。余某已对关店原因作出合理解释,并非无故关闭店门。综上,余某上述行为并非严重过错,且某公司亦无证据证明余某给公司带来的具体损失已经达到了严重损失的程度。某公司在未对余某作出警告或者其他处分的情况下,直接据此解除与余某的劳动合同,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应向余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据此,法院判决某公司向余某一次性支付工资差额217.2元、住房补贴3000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9572.24元,并驳回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该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判决已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号)
杭州这一家三口出名了。起因是,一家三口路过一个爱心冰箱,妻子发现里面有柠檬水

杭州这一家三口出名了。起因是,一家三口路过一个爱心冰箱,妻子发现里面有柠檬水

杭州这一家三口出名了。起因是,一家三口路过一个爱心冰箱,妻子发现里面有柠檬水后,和老公和孩子各拿一杯送过去,又给自己拿了一杯。一个小时候后,该女子又带着孩子一起各拿了一杯。再过了一个小时,爸爸当着捐赠者的面又来拿了两杯走了。父母是孩子的榜样,你是什么样,孩子长大就什么样。当然这还不是最恶劣的,更恶劣的是一名代驾人员在7月7日、8日、9日凌晨,连续到爱心冰箱“免费进货”,原本规矩是每人一瓶水,他却用塑料袋打包装走了很多瓶,甚至还用手指着摄像头挑衅。这个人的行为建议可以网曝一下。而有些捐赠者却带着孩子一起来给爱心冰箱里放水,其中不乏普普通通的劳动群体(图三、图四)。家庭教育很重要,是孩子起步的基础,家教不好的,踏入社会也会暴露劣性。
北京,一女子实在是忍不了同事天天在办公室吸烟的行为,一怒之下在朋友圈写到:在办公

北京,一女子实在是忍不了同事天天在办公室吸烟的行为,一怒之下在朋友圈写到:在办公

北京,一女子实在是忍不了同事天天在办公室吸烟的行为,一怒之下在朋友圈写到:在办公室抽烟的人是傻*吗?怎么还不去死……实名制诅咒你全家。公司看到这条朋友圈后,不仅扣了她30%的绩效工资,还直接把她给开除了。女子咽不下这口气,直接把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139881.61元的赔偿金。案子经过2审,法院最后的判决,让人出乎意料。徐小娇是做人力资源的,她最近因为男同事在办公室吸烟行为气的不行。每天把那办公室抽的云雾缭绕,起初,徐小娇想着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同事之间还是要给点面子。她趁着去倒水,开玩笑似的让同事去楼道抽,那边还通风,办公室里抽烟实在是太呛了。对方当时嗯了一声,结果转天却照旧吞云吐雾,烟灰甚至弹进了她桌上的绿萝花盆里。当徐小娇第三次提醒时,男同事不耐烦地皱起眉,说自己就抽一根烟,多大点事,那语气里满是理所当然。她看着其他同事或皱眉捂鼻,或默默挪远椅子,没人敢真正站出来说句硬话。空气里的尼古丁浓度越来越高,她的鼻子也跟着不舒服,每天下午都要抱着水杯咳上好一阵。徐小娇的忍耐终于抵达临界点,他越想越气,拿起手机,愤怒敲下一串文字:在办公室抽烟的人是傻*么?怎么还不去死……实名制诅咒你全家。而她作为职位原因,公司所有人都有他的微信,包括领导和抽烟的同事。说白了,这个朋友圈她就是故意发的,就想让抽烟的同事看到,希望他们自己能对号入座,以后长点记性。徐小娇发完朋友圈,感觉堵在心口的那口气都顺了,不是她不讲理,是男同事的行为太恶心,她才出此下次。以为此事就此完事,却万万没想到,几天后公司人事部约谈她。表示根据员工手册规定:丙类过失包括辱骂、诽谤同事等损害他人身心健康行为,公司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并扣发30%绩效工资。徐小娇当时就炸了,男同事在办公室抽烟还有理了?自己就发了个朋友圈抱怨一下,就把自己开除了,还扣了30%的绩效工资!可她无论怎么解释,现在都无法挽回,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如时送到徐小娇手中。她攥着通知的手指因用力而关节发白,自己只是在捍卫大家的健康,有错吗?徐小娇有一气之下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自己赔偿金,让她没想到的是,仲裁委没支持她。徐小娇还不信了,难道就没有说理的地方了?她一纸诉状,把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39881.61元。一审法庭上,徐小娇表示朋友圈内容针对的是吸烟行为,而非具体个人。所谓损害身心健康,公司始终无法指出具体受害人。但法官的目光落在她签署的员工手册上:既然认可制度,就该遵守底线。辱骂性语言无论针对谁,都已越界,所以判决:公司解除合同合法,驳回赔偿请求。徐小娇认为自己只是用激烈的方式制止不文明行为。提起了上诉。她坚信,法律不该纵容违规吸烟,更不该惩罚挺身而出的人。理由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3条第2款:当出现危及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时,劳动者有权提出批评、控告和检举。《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的相关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义务控制吸烟,划定吸烟区和非吸烟区,法人、主要负责控制吸烟。《劳动合同》第15条,公司需要配备安全防护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安全。可二审法庭,依旧认为员工手册经民主程序制定,合法有效。徐小娇朋友圈言论已超出合理批评范畴,构成辱骂。即使他人存在不当行为,劝阻亦应恪守法律与道德边界。所以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或许徐小娇当时被愤怒冲昏了头脑,压根没想过,要是正义外面裹着骂人的话,那它还算不算正义。有人说,在公共场所抽烟本来就害别人健康,被骂那是活该,这就算是提醒抽烟的人,也是自己保护自己,没毛病。不过也有人不赞成徐女士这么冲动:受不了大不了辞职呗。办公室能不能抽烟,明显是公司该管的事。要是公司压根没规定办公室不能抽烟,你凭啥骂人家抽烟的人。对此,您怎么看呢?信源:玉林晚报2025-7-19
见钱眼开?青岛跳海救人的玉米大姐,被评“青岛市见义勇为模范”,政府奖励5000元

见钱眼开?青岛跳海救人的玉米大姐,被评“青岛市见义勇为模范”,政府奖励5000元

见钱眼开?青岛跳海救人的玉米大姐,被评“青岛市见义勇为模范”,政府奖励5000元,却趁热度开直播,收礼物收到手软,有网友看不下去,说她“见钱眼开,贪得无厌!”7月7日,刘阿姨因为跳海救起来一个21岁的女大学生爆红网络,被网友亲切地称为“玉米阿姨”!近日,刘阿姨在摆摊的同时,也开启了直播,全国各地的网友疯狂刷礼物,支持刘阿姨!这让有些人红了眼,评论说刘阿姨是“见钱眼开,贪得无厌!”意思就是刘阿姨开了直播,因为流量大打赏的人多,这种挣钱不符合他们的道德水准,就开喷了!要知道,刘阿姨每天出摊的收入是不稳定的,有时候一天挣几十,有时候一天挣几百!她就是一个普通人,努力地付出就是为了多挣些钱改善生活!救人只是因为阿姨的善良和勇敢,并不是因为阿姨“有所图谋”!开启直播是阿姨自己的行为,愿意打赏是网络自己的选择,没有人去强加干预,不能因为打赏的人多了,就用道德去束缚一个50多岁每天坚持出摊,风吹日晒的老年人!好人就应该有好报,阿姨直播间刷礼物的网友,支持的“是见义勇为,是让人暖心的正能量,更是社会传播的价值”!至少让我们知道,在青岛的海边,有一个勇敢的阿姨带给了一个年轻人新生!她就像一束光,照亮的是世间的善良!你怎么看“玉米大姐开直播打赏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