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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有期徒刑

“尊湃通讯创始人张琨被判6年、公司被罚近1亿”的消息一出,朋友圈瞬间刷屏——倒不

“尊湃通讯创始人张琨被判6年、公司被罚近1亿”的消息一出,朋友圈瞬间刷屏——倒不

“尊湃通讯创始人张琨被判6年、公司被罚近1亿”的消息一出,朋友圈瞬间刷屏——倒不是大家多同情小偷,而是心疼那些“被蒙在鼓里”的投资人。可再一细想,他们真的无辜吗?故事得从2021年3月说起。张琨拉着一票华为海思老同事,在南京江北新区注册了尊湃通讯,专攻Wi-Fi6路由器芯片。短短两年,公司完成天使、Pre-A、A+三轮融资,累计金额数亿元——高榕资本、小米瀚星、湖杉资本、天际资本、嘉御资本、海望资本等一长串明星机构全部在列。张琨对外吹得响亮:团队平均经验10年以上,2021年底首颗RFIC回片点亮,量产在即。然而牛皮吹得有多响,打脸来得就有多快。2023年3月,华为海思报案;4月19日,上海警方在沪苏两地同时收网,14名核心成员被一锅端。司法鉴定显示,尊湃芯片有40个技术点与华为商业秘密90%以上重合。换句话说,这位前华为海思21级技术总监把老东家的“锅底”直接端走,连汤都没换。更魔幻的是投资方的反应。小米最先被拱上热搜——瀚星创业投了Pre-A轮,占股9.8%,按正常逻辑算“重要股东”。12月24日晚,小米紧急声明:“我们只是众多财务投资者之一,不参与经营,更没有知识产权合作”。高榕、湖杉等也集体噤声,仿佛一夜之间都成了“只出钱不问事”的佛系金主。可翻翻当时的PR稿,又是另一幅面孔:“战略协同”“产业赋能”“核心赛道卡位”……话术一个比一个漂亮。现在出事了,秒变“纯财务投资”,光速切割。难怪网友吐槽:赚钱时是“战略伙伴”,踩雷时就成“路人甲”,这算盘打得华尔街都听不见声。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2023年7月,华为就申请冻结尊湃9500万元资产,法院随即裁定执行。办公楼7、8月退租,员工作鸟兽散。2025年7月29日,法院一锤定音:张琨6年有期徒刑+300万元罚金,公司加罚近1亿元,14人全部领刑。那些被“技术领先”“国产替代”忽悠进来的数亿元投资,如今只剩一地鸡毛。回看这条造假链,资本真的无辜吗?尽职调查时一句“团队背景过硬”就能掩盖技术来源疑点?投资协议里真就没有任何知识产权保证条款?如果答案都是否,那么今天这场“集体失声”不过是把遮羞布拉到底——反正LP的钱已经烧光,管理费早落袋,风险留给市场,责任推给创始人。一句“财务投资”就想全身而退,恐怕没那么容易。评论区留给你们:下一起“尊湃式爆雷”,你觉得会是哪个赛道?谁又会是下一个“张琨”?信息来源:人民网2023-12-25《尊湃通讯涉嫌侵犯芯片技术商业秘密案14人被抓》央视新闻2023-12-26《警方通报“华为芯片技术被窃”案细节》新华社2025-07-30《尊湃通讯侵权案一审宣判创始团队获刑》
【#司机等红灯向路人射钢珠致4人受伤#】“就想找点乐子,没想到闯了这么大的祸。”

【#司机等红灯向路人射钢珠致4人受伤#】“就想找点乐子,没想到闯了这么大的祸。”

【#司机等红灯向路人射钢珠致4人受伤#】“就想找点乐子,没想到闯了这么大的祸。”近日,经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一起用弹弓发射钢珠伤人案作出判决,货车司机赵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事情要从5月下旬说起。5月23日傍晚,与朋友逛街的小丽在路边等红灯时,手臂突然被什么东西狠狠“砸”了一下,疼得她叫出了声。低头一看,手臂上已经出现一个圆形伤口,不停流血。同行的朋友在旁边地上捡到一颗直径近1厘米的钢珠,但却未寻见“钢珠射手”,赶紧陪着小丽报了警。让民警警觉的是,接下来几天,警方又接到3起报警,情况如出一辙,且受伤的均为女性,时间地点都是下班高峰期人流密集的闹市区。究竟是谁在“暗箭伤人”?警方立即展开侦查并迅速锁定嫌疑人。5月28日,货车司机赵某被抓获,民警在他驾驶的货车副驾驶垫下,找到了一把强力弹弓和一堆没用完的钢珠。“我不是真的想伤害他们,只是等红灯的时候比较无聊,想找点‘乐子’,没想到威力这么大。”面对检察官的讯问,嫌疑人赵某交代。(潮新闻记者金檬)
一个非洲帅哥在日本盗窃,法院判处其三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按惯例日本要将他

一个非洲帅哥在日本盗窃,法院判处其三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按惯例日本要将他

一个非洲帅哥在日本盗窃,法院判处其三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按惯例日本要将他驱逐出境。不料这帅哥发现在日本生活非常舒服,拒绝被遣返回国。而他采用的方式是绝食。他原本想着自己饿几天,日本就会妥协,不把他送回国了。可是他千算万算,还是没有算到,日本对他绝食抗议的方式根本没有妥协。不吃饭是吗?爱吃不吃!绝食是你自己决定的,别人没有不拿饭给你吃。就这样,在绝食15天之后,这个非洲帅哥终于饿死了!日本最后还是将他的尸体送回了他的祖国,最终实现了将他“遗返”的目的。我们是个善于学习的国家,别的国家有做得好的地方,我们都应该学习学习。这件事或许能够给我们带来点启示。
赵少康今天被台北警察局移送地检署侦办,或面临两年有期徒刑。26日赵少康陪同罗智强

赵少康今天被台北警察局移送地检署侦办,或面临两年有期徒刑。26日赵少康陪同罗智强

赵少康今天被台北警察局移送地检署侦办,或面临两年有期徒刑。26日赵少康陪同罗智强投票,赵少康在圈定投票后,拿出给媒体看了一下,被台北市选委会人员制止,赵少康立即收起,引发是否违法的议论。根据台湾相关规定,投票人在...
“以骗制骗!”河南焦作,一女子网恋被骗,她就在网上专门找骗子进行报复,经过长期蹲

“以骗制骗!”河南焦作,一女子网恋被骗,她就在网上专门找骗子进行报复,经过长期蹲

“以骗制骗!”河南焦作,一女子网恋被骗,她就在网上专门找骗子进行报复,经过长期蹲守,一男子进入她视线,凭借经验,女子知道男子是个骗子,两人谈起恋爱,果不其然,男子开始抛诱饵了,他让女子帮他买虚拟货币,女子赶紧提供了自己的银行卡,男子转给女子50000元,还没等他下一步动作,女子立马把他拉黑,结果悲剧了。7月20日,据都市报道报道,杜某在现实中没遇到自己的缘分,就在网上邂逅缘分。可她却被渣男骗的很惨,到底是不是人财两空?报道里没交代,但杜某没吸取教训,远离不切实际的网络寻缘,反而竟然铤而走险,决定将计就计,也让骗子尝尝被骗的滋味。于是,杜某决定在网上找骗子进行报复,在她看来,骗人谁不会呀,既然她能被骗,也能去骗人。她不去骗好人,专门骗骗子,这不仅是智慧的比拼和较量,更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如果成功了,既能有成就感,又能出口恶气,何乐而不为呢?经过一段时间的蹲守,一个叫王某的男子进入杜某视线,凭借对方跟自己搭讪的套路,她一眼就判断出,王某不是个正经人。她心里冷笑,小样,还想忽悠我,我早就吃一堑长一智了,是你往枪口上撞的,别怪我不客气了。所以,两个人各怀鬼胎,开始了一番接一番的过招,两个人加了微信,你虚情,我假意,相谈甚欢,相见恨晚,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没多久,王某狐狸尾巴漏出来了,他让杜某帮他买虚拟货币,杜某当然知道,他开始抛诱饵了,她立马将计就计,把自己的银行卡给了王某。但杜某只要诱饵不要钩,她很快收到王某转来的50000元,还没等对方放长线,钓大鱼,她立马把对方拉黑了,白得了5万。杜某一想到对方计划落空,肯定捶胸顿足的样子,内心就升腾起快感,哈哈,你也有这一天,知道被骗是啥滋味了吧?有人说,别呀,杜某属于见义勇为,得鼓励支持才对,这就是应了那句话:当你需要法律帮助时,它不一定能帮到你,但如果你自己违法了,那法律一定会制裁你。还有人认为,法律保护骗子啊,如果骗子都被骗,就不会再去骗别人了,不是劝人为善吗?骗子估计被抓后,觉得心理不平衡,被爆出来了法院不给个见义勇为还来个欺诈,真不知道怎么想的?从情感上,我们能理解杜某被骗后的愤怒与不甘,想要让骗子也尝尝被骗的滋味,这种“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想法看似解气,实则陷入了错误的方式。以暴制暴、以骗制骗,不仅无法真正解决问题,还会让自己陷入法律困境。法院依据该条款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6000元,量刑符合“数额巨大”的法定刑幅度。《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法院据此认定其具有悔罪表现,依法从宽处理,如适用缓刑。对此。你怎么看?关注@灋律盐究员学法辩是非,用法止纷争。
员工开会顶撞女上司被上司丈夫打到脾脏摘除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闹到法院法院:不算工

员工开会顶撞女上司被上司丈夫打到脾脏摘除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闹到法院法院:不算工

员工开会顶撞女上司被上司丈夫打到脾脏摘除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闹到法院法院:不算工伤伤人者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会议桌旁的“代价”:一场职场冲突的连锁震荡一、会议桌上的“火药桶”2015年深秋的上海,某公司会议室气氛紧绷。32岁的员工陈默攥着会议记录,额角青筋直跳:“这个方案根本不考虑执行难度,一线员工不是机器!”坐在对面的女上司李薇“啪”地合上笔记本:“陈默,你这是公然顶撞!”空气里的火药味,让旁边做记录的实习生紧张得咬笔帽。谁也没想到,这场冲突会招来“外人”。当天晚上,李薇的丈夫赵强——一个做建材生意的暴脾气男人,在公司楼下堵住了陈默。“听说你骂我老婆?”赵强拽着陈默的衣领往墙上撞,拳头雨点般落下时,陈默听见自己的身体发出“咔嚓”声——后来他才知道,脾脏破裂了。二、“工伤”认定的拉锯战躺在病床上的陈默,看着账单上“脾脏摘除术”的费用,心里像塞了团乱麻。他想起公司培训时说“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受伤算工伤”,便向人社局提交认定申请。人社局调查员的话却给了他当头一棒:“冲突是个人矛盾引发,不是履行工作职责。”陈默盯着窗外的梧桐叶,第一次明白“工伤”两个字背后,藏着这么多弯弯绕绕。李薇倒是“很愧疚”,主动垫付了5万医疗费,可赵强却放话:“他先挑衅的,活该!”但后来,或许是出于愧疚与不安,李薇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相关情况。在调解环节,李薇赔偿了陈某医疗费用等共计人民币25万余元,最终取得了陈默的谅解。陈默不服工伤认定结果,把人社局告上法庭,一审、二审,像被卷进法律的滚筒洗衣机,转得头晕目眩。三、刑法与工伤的“双轨道”2016年7月,惠山法院的判决书送达时,陈默正在练习单手系鞋带——脾脏摘除后,他总使不上劲。“赵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法官宣读时,李薇在旁听席抹眼泪,赵强耷拉着脑袋,像只斗败的公鸡。可工伤认定的二审结果,依旧是“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法官解释:“工伤强调‘因工作原因’,这场暴力是私人恩怨引发,法律得区分清楚。”陈默捏着判决书,想起自己在医院时,同事们偷偷来看他,说公司最近在裁员,“大家都怕站错队”。四、职场生态的“蝴蝶效应”这场闹剧像颗石子,投进职场的湖面。公司里,员工们再开会时,原本活跃的讨论声小了许多,实习生们甚至不敢直视李薇的眼睛。陈默以前带的徒弟,私下说:“哥,我现在发言前得想三遍,怕一不小心‘得罪人’。”赵强的建材生意也黄了——客户听说他打人,纷纷终止合作。李薇在公司被调去闲职,每天对着电脑屏幕发呆,曾经的“职场女强人”,成了同事眼里的“透明人”。陈默呢?他拿到了25万赔偿,却永远失去了完整的身体。逢阴雨天,手术伤口就隐隐作痛,像在提醒他:有些代价,职场教不会,法律能教会,但身体永远买单。五、法律与人性的“边界”这起案件像面镜子,照出职场冲突的复杂光谱。有人骂赵强“冲动是魔鬼”,有人说陈默“太轴不懂职场生存”,可更深层的,是法律对“工伤”认定的严谨——它必须划出“工作原因”与“私人恩怨”的界限,哪怕这界限,会让受伤者觉得“冰冷”。也有人问:如果职场冲突无法避免,企业该不该建立“情绪缓冲带”?就像陈默的前同事说的:“要是当时有第三方调解,也许拳头就挥不出去。”这起“脾脏摘除案”,终究成了职场安全与法律边界的教学案例,提醒每个打工人:会议桌上的争论,可能在桌外引发意想不到的“代价”,而法律的尺子,冷硬却清醒,丈量着秩序与人性的边界。
韩国华城电池厂火灾涉事企业代表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

韩国华城电池厂火灾涉事企业代表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

当地时间23日,由于发生火灾导致23人死亡的韩国Aricell电池厂代表朴顺宽(音)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2024年6月24日,位于韩国京畿道华城市的Aricell电池厂发生火灾,造成23人遇难,其中包括17名中国公民。事故调查组公布的调查...
“死不足惜!”云南玉溪,一男子欺负嫂嫂后被判9年。谁料,男子服刑结束,非但毫无悔

“死不足惜!”云南玉溪,一男子欺负嫂嫂后被判9年。谁料,男子服刑结束,非但毫无悔

“死不足惜!”云南玉溪,一男子欺负嫂嫂后被判9年。谁料,男子服刑结束,非但毫无悔改之心,反而为泄愤闯入嫂嫂家进行报复。其间,男子致使一名见义勇为的村民当场失去生命,还将嫂嫂造成轻伤。事后,男子逃之夭夭。据新黄河7月22日报道,九年前,田某(化名)因一时冲动,对自己的嫂嫂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法院依法判处他9年有期徒刑。本以为这9年牢狱能让他悔过,出来后重新做人,谁也没想到,出狱后的他,心里装的不是愧疚,而是满满的怨恨。2002年7月,田某刚刑满释放,他出狱后,把当年入狱的账,全算在了嫂嫂头上。他觉得是嫂嫂让自己蹲了大牢,这份怨恨在心里疯长,最终让他决定上门报复。2002年11月,田某揣着恶意,悄悄摸到嫂嫂家附近。他趁着没人注意,翻墙进了院子,随后猛地推开屋门,眼里的凶光让屋内的嫂嫂瞬间惊恐。田某像一头发疯的野兽,朝着嫂嫂扑过去,拳打脚踢而且刀具相向,嫂嫂的呼喊声和求救声,根本他毫不在意。就在这时,同村的村民刘大哥(化名)恰好路过。刘大哥是出了名的热心肠,平时村里谁家有事儿,他都会去搭把手。那天他听到动静,立即前来制止,他没多想就冲进屋子。可他没想到,这一冲,竟是和家人的永别。刘大哥进门后,看到田某正对着嫂嫂下狠手,立刻大声呵斥,冲上去阻拦。可田某已经红了眼,对着刘大哥也下了死手。激烈的挣扎和反抗中,刘大哥被田某残忍杀害,倒在血泊里,而嫂嫂也被砍成轻伤。做完这些,田某知道自己闯了大祸,趁着夜色,慌不择路地逃出村子,从此开始了逃亡生涯。接到报警后,警方第一时间到达了现场,可是田某早已跑的不见踪影。由于案发地村里地处山区,周围山高林密,利于田某躲藏逃跑,华宁县公安局曾多次组织警力开展地毯式搜捕工作,但均未能找到他将田某抓获。这一逃,就是20年。这20年里,田某像老鼠一样,躲在阴暗角落,不敢用真实身份,不敢和人深交,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22年,警方通过不懈追踪,终于在某个城市的出租屋里,将田某抓获。落网时,他胡子拉碴,眼神里满是疲惫与绝望,曾经的戾气仿佛也被岁月磨掉不少,可犯下的罪孽,不会因为逃亡时间久就被抹去。案件进入司法程序,2022年11月15日,一审时,法院认定田某构成故意杀人罪,而且他是累犯,按照法律规定从重处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可被害人一方不服这个结果,案件随后进入二审阶段。2025年7月22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华宁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被害人亲属和关注此案的民众,都盼着能有一个更公正的判决,给逝去的刘大哥一个交代,给社会一个明确的法治信号。对于这件事,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在评论区分享。
“必须死刑!”云南玉溪,一男子在20岁时竟将魔爪伸向大嫂,他持刀侵害未遂,几天后

“必须死刑!”云南玉溪,一男子在20岁时竟将魔爪伸向大嫂,他持刀侵害未遂,几天后

“必须死刑!”云南玉溪,一男子在20岁时竟将魔爪伸向大嫂,他持刀侵害未遂,几天后又欲杀人灭口,但未得逞,换来9年牢狱。然而,男子不思悔改,刚出狱,他再次持刀试图报复大嫂家。危急时刻,同村村民挺身阻拦。而男子竟将见义勇为的村民当场刺死。随后追上大嫂,连捅数刀致轻伤,夺命潜逃20年。之后,男子落网,一审判处死缓。男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将于近日开庭。网友追问:在上诉不加刑原则下,男子是不是要逃过一劫呢?据悉,1996年6月,时年20岁的田某明,潜入其大嫂赵某某家中,持刀相胁实施侵害。数日后,田某明再次持刀行凶,意图杀害赵某某未遂。此次罪行,田某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2002年11月,田某明刑满释放后不久,非但未思悔改,反而对赵某某心怀怨恨。他再次持刀闯入赵某某家意图泄愤。危急关头,同村村民刘某某挺身而出,见义勇为阻止暴行。田某明凶性大发,残忍地用刀刺死刘某某。随后,他追上惊恐逃生的赵某某,连刺数刀致其轻伤,随即潜逃。田某明如同人间蒸发,逍遥法外长达20年。法网恢恢,2022年2月,警方终于在其藏匿的出租屋内将其抓获归案,并由检方提起公诉。2022年11月15日,一审法院审理认为,田某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法院特别指出:田某明捅刺刘某某与赵某某的行为是一个连续的犯罪过程,且田某明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新罪,构成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最终,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田某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田某明不服一审死缓判决,认为死缓刑罚过重,已依法提起上诉。云南高院拟于2025年7月22日公开开庭进行二审审理。刘某某之子将参与二审旁听,强调父亲是因见义勇为牺牲,强烈要求二审法院作出公正判决。他悲愤地质问:“不然我真的想不明白,见义勇为,到底应该为还是不为?”其诉求核心是希望改判田某明死刑立即执行。赵某某及其子明确表示从未出具过任何对田某明的谅解书。赵某某之子痛陈田某明“伤害了他们两个家庭”,且田家从未联系道歉。身心遭受重创的赵某某表示“莫提了,提这个事就像拿刀来戳我,受不了”,她拒绝旁听二审庭审,直言“不想看到田某明,希望他被判死刑”。那么,从法律角度,田某明有没有可能判处死刑呢?《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死刑包括死缓,其的适用标准是“罪行极其严重”。判断是否“极其严重”,需综合考量犯罪性质、手段、后果、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及被告人人身危险性等。田某明两次犯罪均持刀行凶,02年更是连续捅刺,致人死亡和受伤,手段凶狠。田某明在2002年的杀人行为,是出于对亲属大嫂的报复泄愤心理。这种针对特定关系人的报复,本身就具有极强的反社会性和伦理性。更恶劣的是,他将阻止其犯罪的见义勇为者刘某某作为首要杀害目标,主观恶性极深。田某明在1996年犯罪被判9年徒刑。刑满释放后不久,即再次犯下更严重的故意杀人罪。这充分证明其毫无悔改可能,再犯危险性极高,是典型的、情节严重的累犯。此案时间跨度长,影响恶劣。侵害亲属、报复行凶、杀害见义勇为者、潜逃20年,这些情节叠加,极大冲击了公众的安全感和对正义的信仰。因此,综合以上因素,田某明的罪行在性质、手段、后果、动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及社会危害性等各方面,均达到了《刑法》规定的“罪行极其严重”的标准。一审判处死缓,在被害人家属及社会部分公众看来,未能充分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未能有效震慑此类极端恶性犯罪,故争议极大。遗憾的是,单纯从报道来看,二审法院或无法判处填某明的死刑立即执行。《刑事诉讼法》第23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本案中,报道显示是被告人田某明提起的上诉,如果没有检察院提出抗诉或二审发回重审有新的犯罪事实等特殊情况外,则因为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法院或无法判处被告人田某明死刑立即执行。对此,大家怎么看呢?#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
“必须死刑!”云南玉溪,一男子在20岁时竟将魔爪伸向大嫂,他持刀侵害未遂,几天后

“必须死刑!”云南玉溪,一男子在20岁时竟将魔爪伸向大嫂,他持刀侵害未遂,几天后

“必须死刑!”云南玉溪,一男子在20岁时竟将魔爪伸向大嫂,他持刀侵害未遂,几天后又欲杀人灭口,但未得逞,换来9年牢狱。然而,男子不思悔改,刚出狱,他再次持刀试图报复大嫂家。危急时刻,同村村民挺身阻拦。而男子竟将见义勇为的村民当场刺死。随后追上大嫂,连捅数刀致轻伤,夺命潜逃20年。之后,男子落网,一审判处死缓。男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将于近日开庭。网友追问:在上诉不加刑原则下,男子是不是要逃过一劫呢?据悉,1996年6月,时年20岁的田某明,潜入其大嫂赵某某家中,持刀相胁实施侵害。数日后,田某明再次持刀行凶,意图杀害赵某某未遂。此次罪行,田某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2002年11月,田某明刑满释放后不久,非但未思悔改,反而对赵某某心怀怨恨。他再次持刀闯入赵某某家意图泄愤。危急关头,同村村民刘某某挺身而出,见义勇为阻止暴行。田某明凶性大发,残忍地用刀刺死刘某某。随后,他追上惊恐逃生的赵某某,连刺数刀致其轻伤,随即潜逃。田某明如同人间蒸发,逍遥法外长达20年。法网恢恢,2022年2月,警方终于在其藏匿的出租屋内将其抓获归案,并由检方提起公诉。2022年11月15日,一审法院审理认为,田某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法院特别指出:田某明捅刺刘某某与赵某某的行为是一个连续的犯罪过程,且田某明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新罪,构成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最终,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田某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田某明不服一审死缓判决,认为死缓刑罚过重,已依法提起上诉。云南高院拟于2025年7月22日公开开庭进行二审审理。刘某某之子将参与二审旁听,强调父亲是因见义勇为牺牲,强烈要求二审法院作出公正判决。他悲愤地质问:“不然我真的想不明白,见义勇为,到底应该为还是不为?”其诉求核心是希望改判田某明死刑立即执行。赵某某及其子明确表示从未出具过任何对田某明的谅解书。赵某某之子痛陈田某明“伤害了他们两个家庭”,且田家从未联系道歉。身心遭受重创的赵某某表示“莫提了,提这个事就像拿刀来戳我,受不了”,她拒绝旁听二审庭审,直言“不想看到田某明,希望他被判死刑”。那么,从法律角度,田某明有没有可能判处死刑呢?《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死刑包括死缓,其的适用标准是“罪行极其严重”。判断是否“极其严重”,需综合考量犯罪性质、手段、后果、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及被告人人身危险性等。田某明杀害的是正在实施见义勇为行为的无辜村民刘某某,直接导致刘某某死亡。同时,他重伤了原强奸案的受害人赵某某轻伤。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本身就极其严重。田某明两次犯罪均持刀行凶,02年更是连续捅刺,致人死亡和受伤,手段凶狠。田某明在2002年的杀人行为,是出于对亲属大嫂的报复泄愤心理。这种针对特定关系人的报复,本身就具有极强的反社会性和伦理性。更恶劣的是,他将阻止其犯罪的见义勇为者刘某某作为首要杀害目标,主观恶性极深。田某明在1996年犯罪被判9年徒刑。刑满释放后不久,即再次犯下更严重的故意杀人罪。这充分证明其毫无悔改可能,再犯危险性极高,是典型的、情节严重的累犯。此案时间跨度长,影响恶劣。侵害亲属、报复行凶、杀害见义勇为者、潜逃20年,这些情节叠加,极大冲击了公众的安全感和对正义的信仰。因此,综合以上因素,田某明的罪行在性质、手段、后果、动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及社会危害性等各方面,均达到了《刑法》规定的“罪行极其严重”的标准。一审判处死缓,在被害人家属及社会部分公众看来,未能充分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未能有效震慑此类极端恶性犯罪,故争议极大。遗憾的是,单纯从报道来看,二审法院或无法判处填某明的死刑立即执行。《刑事诉讼法》第23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本案中,报道显示是被告人田某明提起的上诉,如果没有检察院提出抗诉或二审发回重审有新的犯罪事实等特殊情况外,则因为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法院或无法判处被告人田某明死刑立即执行。对此,大家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