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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赡养费

辽宁沈阳,一女子嫁给二婚丈夫后,丈夫五六年都不工作,就连婆婆和前妻的孩子都得她

辽宁沈阳,一女子嫁给二婚丈夫后,丈夫五六年都不工作,就连婆婆和前妻的孩子都得她

辽宁沈阳,一女子嫁给二婚丈夫后,丈夫五六年都不工作,就连婆婆和前妻的孩子都得她来养。没想到,女子突然患病离世,在去世之前,她卖掉了两套婚前房产,把其中所得的530000元留给父亲养老。可是,女子的丈夫知道此事后,竟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岳父全额返还这笔钱款,法院判了!(来源:深圳新闻网、大参考等)事情是这样的,于女士与丈夫杨某系二婚夫妻。当初,于女士经人介绍认识杨某时,于女士的父亲老于就有些顾虑。毕竟杨某是二婚,其还有个同前妻生下的孩子。但奈不住于女士喜欢,最终老于还是答应了这门亲事。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就在两人结婚后不久,于女士就被查出患病,其在治病期间卖掉了自己婚前所有的两套房产,最终共得到121万元售房款。随着病情的逐渐加重,于女士自感时日无多,又想起离世后老父亲无依无靠,便通过手机向父亲老于转去了530000元,并表示最后向父亲尽孝了。不想于女士刚离世后,杨某就找到岳父老于以该款属于二人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老于全额进行返还。老于见状,倍感痛心,他介绍道,女儿与杨某结婚五六年间,杨某一直待在家中未就业,家中开支、杨某与前妻所生子女抚养费及杨某母亲赡养费均由自己的女儿承担。"她工资基本都花在家里,自己很节省。"老于称,女儿患病后,杨某不仅未承担过任何治疗费,还曾想方设法地阻碍女儿治疗。对于这53万元转账,老于解释道其中部分为自己此前借给女儿的治疗费。其余款项则是女儿担心自己晚年生活,特意留下的养老钱。自己不应向杨某作任何返还!杨某随后在索要未果后,便一纸诉状将岳父老于告上了法院。此事一经曝光,对此,网友议论纷纷。大部分人是站在老于一方,认为杨某简直就是在“软饭硬吃”,不仅自己婚后五六年不工作,连自己、父母和前妻的孩子都要妻子养。妻子重病后卖掉婚前房产治病,剩下的钱留给亲人养老,就这,杨某还觊觎,难道他一家人真想把妻子的血吸干嘛?杨某的如此无理要求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吗?诚然,根据《民法典》1062条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在财产范围内财产应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如果于女士转给父亲的53万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在未经杨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处分,该行为系属无效,老于就应当返还全部或部分财产。但事实情况是,于女士将婚前的两套房产进行变卖后所得121万元,再将其中的53万元转给了自己的父亲,那么这笔钱款依法就属于小于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于女士有权自行进行处置。再者而言,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于女士在临终前转账给父亲老于的行为可视为履行赡养义务及行孝,这部分资金是其对个人财产的合理处分,杨某无权干涉。此外,如果杨某实在想拿回这笔钱,其也需要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其有权主张的权利,否则,应当承担不利的后果。显然,杨某拿不出证据证明,其最终只能承担败诉的后果,所以法院驳回了杨某的全部请求。不得不说,杨某太不厚道了,对于夫妻而言,本应风雨同舟,相互扶持。且于女士生前为整个家庭付出了这么多,杨某不仅不心怀感恩,对妻子多加照抚,反而整天想着如何压榨妻子的钱财,甚至认为妻子治病浪费钱进而加以阻碍。更甚者,在于女士离世后留下给父亲的钱款,杨某居然都欲染指,其人性何在?良心何在?还好最后天道昭彰,让杨某未能得逞。本案的发生也再次提醒大家,无论男女,婚前一定要对另一半进行充分的了解后再步入婚姻。否则遇上了如杨某这般好吃懒做且唯利是图之人,又何谈婚姻的幸福?对此,你怎么看?
“软饭硬吃?”辽宁沈阳,一女子嫁给二婚丈夫后,丈夫五六年在家不工作,连婆婆和前妻

“软饭硬吃?”辽宁沈阳,一女子嫁给二婚丈夫后,丈夫五六年在家不工作,连婆婆和前妻

“软饭硬吃?”辽宁沈阳,一女子嫁给二婚丈夫后,丈夫五六年在家不工作,连婆婆和前妻的孩子都要她养着。不料,女子意外患病去世,去世前卖掉两套婚前房产并将其中所得的530000元留给父亲养老,然而,当女子的丈夫知晓此事后,竟一纸诉状将岳父告上法院要求其全额返还,法院判了!(来源:深圳新闻网、大参考等)于女士与丈夫杨某系二婚夫妻。当初,于女士经人介绍认识杨某时,于女士的父亲老于就有些顾虑。毕竟杨某是二婚,其还有个同前妻生下的孩子。但奈不住于女士喜欢,最终老于还是答应了这门亲事。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就在两人结婚后不久,于女士就被查出患病,其在治病期间卖掉了自己婚前所有的两套房产,最终共得到121万元售房款。随着病情的逐渐加重,于女士自感时日无多,又想起离世后老父亲无依无靠,便通过手机向父亲老于转去了530000元,并表示最后向父亲尽孝了。不想于女士刚离世后,杨某就找到岳父老于以该款属于二人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老于全额进行返还。老于见状,倍感痛心,他介绍道,女儿与杨某结婚五六年间,杨某一直待在家中未就业,家中开支、杨某与前妻所生子女抚养费及杨某母亲赡养费均由自己的女儿承担。"她工资基本都花在家里,自己很节省。"老于称,女儿患病后,杨某不仅未承担过任何治疗费,还曾想方设法地阻碍女儿治疗。对于这53万元转账,老于解释道其中部分为自己此前借给女儿的治疗费。其余款项则是女儿担心自己晚年生活,特意留下的养老钱。自己不应向杨某作任何返还!杨某随后在索要未果后,便一纸诉状将岳父老于告上了法院。此事一经曝光,对此,网友议论纷纷。大部分人是站在老于一方,认为杨某简直就是在“软饭硬吃”,不仅自己婚后五六年不工作,连自己、父母和前妻的孩子都要妻子养。妻子重病后卖掉婚前房产治病,剩下的钱留给亲人养老,就这,杨某还觊觎,难道他一家人真想把妻子的血吸干嘛?杨某的如此无理要求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吗?诚然,根据《民法典》1062条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在财产范围内财产应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如果于女士转给父亲的53万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在未经杨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处分,该行为系属无效,老于就应当返还全部或部分财产。但事实情况是,于女士将婚前的两套房产进行变卖后所得121万元,再将其中的53万元转给了自己的父亲,那么这笔钱款依法就属于小于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于女士有权自行进行处置。再者而言,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于女士在临终前转账给父亲老于的行为可视为履行赡养义务及行孝,这部分资金是其对个人财产的合理处分,杨某无权干涉。此外,如果杨某实在想拿回这笔钱,其也需要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其有权主张的权利,否则,应当承担不利的后果。显然,杨某拿不出证据证明,其最终只能承担败诉的后果,所以法院驳回了杨某的全部请求。不得不说,杨某太不厚道了,对于夫妻而言,本应风雨同舟,相互扶持。且于女士生前为整个家庭付出了这么多,杨某不仅不心怀感恩,对妻子多加照抚,反而整天想着如何压榨妻子的钱财,甚至认为妻子治病浪费钱进而加以阻碍。更甚者,在于女士离世后留下给父亲的钱款,杨某居然都欲染指,其人性何在?良心何在?还好最后天道昭彰,让杨某未能得逞。本案的发生也再次提醒大家,无论男女,婚前一定要对另一半进行充分的了解后再步入婚姻。否则遇上了如杨某这般好吃懒做且唯利是图之人,又何谈婚姻的幸福?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留言探讨。

1989年,上海,男子与妻子离婚,5岁儿子由妻子抚养,男子一分钱抚养费也没出,人

1989年,上海,男子与妻子离婚,5岁儿子由妻子抚养,男子一分钱抚养费也没出,人间蒸发了。30多年后,儿子在接到法院通知后,才得知父亲已经去世的消息,要求继承父亲遗产。继母...而儿子成年后,也的确没有对父亲尽到赡养责任。...
上海,男子离婚后5岁的儿子由前妻抚养,男子多年来没给过一分钱抚养费,也没看望过儿

上海,男子离婚后5岁的儿子由前妻抚养,男子多年来没给过一分钱抚养费,也没看望过儿

同理,赡养义务也是法定义务,老郭虽然没有给小郭抚养费,但并不能因此免除小郭的赡养义务。《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
上海,男子与妻子离婚,5岁儿子由妻子抚养,男子一分钱抚养费也没出,人间蒸发了。3

上海,男子与妻子离婚,5岁儿子由妻子抚养,男子一分钱抚养费也没出,人间蒸发了。3

本案中,在郭某与何某离婚的时候,法院就判郭某按月支付小郭的抚养费,但郭某30多年里一分钱没出,未尽到对小郭的抚养义务,小郭可以向法院起诉,但不是小郭不赡养父亲的理由,在法律上,小郭有赡养父亲的义务。《民法典》第26...
上海一男子,30年不跟父亲联系,也未出过一分赡养费,谁料,父亲刚病逝,男子立马跳

上海一男子,30年不跟父亲联系,也未出过一分赡养费,谁料,父亲刚病逝,男子立马跳

上海一男子,30年不跟父亲联系,也未出过一分赡养费,谁料,父亲刚病逝,男子立马跳出来,要求继承父亲遗产,继母:你没尽过赡养义务,甚至连他病重都未曾看过一眼,你还有脸来分遗产?男子:他跟我母亲离婚后,对我不闻不问,也没给过我抚养费,我那是有样学样,再说了,儿子继承老子遗产天经地义。最终,法院的判决出人意料。5月4日红星新闻报道,一男子在父亲生病过世后,要求继承父亲的遗产,遭到继母的阻拦,双方为此闹上法庭。2019年的一天,郭先生突然收到法院通知,说他父亲生病过世了。父亲的离去对郭先生来说毫无波澜,虽然他身上和父亲留着同样的血,有着血浓于水的亲情,但是他们已经30年没见过面了。不过,郭先生想到自己是父亲唯一的儿子,父亲走了,他生前留下的遗产,自己有份继承。这也算是,作为他儿子该享受到的一点点权利了。可当郭先生想要办理遗产继承的时候,未曾见过面的继母跳了出来,她坚决反对郭先生继承丈夫的遗产。法庭上,她指着郭先生说,几十年来你未曾赡养过你父亲,甚至他生病了你连一个电话都没有,更别说来看望和照顾他,你怎么还有脸来继承他的遗产?郭先生也不堪示弱,他说我是他唯一的儿子,我当然有权利继承。我之所以没有尽到赡养义务,那是因为他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在先,我有样学样,我是他儿子,儿子继承老子的遗产天经地义。原来,1983年郭大爷和何大娘(郭先生的母亲)结束爱情长跑一起走进婚姻的殿堂。婚后第二年,何大娘生下郭先生,从此一家三口欢声笑语,甜蜜幸福。只是这样的幸福时光并未持续多久,都说日久见人心,慢慢的,郭大爷和何大娘之间开始出现矛盾,两人争吵不断。1989年,郭大爷和何大娘经过法院判决,双方顺利离婚。两人分开后,郭先生跟随何大娘生活,法院判决,郭大爷每月付给郭先生一定的抚养费。可自从郭大爷跟何大娘分开后并没有履行父亲的义务,他不仅一分抚养费不愿意出,就连看都从未看过自己的儿子郭先生。郭先生的成长、教育、医疗,一切费用都是何大娘一个人承担。所以,对于郭先生来说,父亲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存在。转眼几十年过去了,郭大爷渐渐老去,到了要人尽孝的年纪,在郭先生认为,既然你没养我小,我凭什么养你老?所以,他也学父亲,对他不闻不问。2005年,郭大爷在朋友介绍下认识谭大妈,两人互生好感,并决定走到一起。郭大爷和谭大妈结婚后两人共同出资在上海购买了一处房产。2019年,郭大爷突然病重,在生命的最后时光一直是二婚妻子谭大妈贴身照顾,郭先生从来不过问,也不出钱。法庭上,郭先生气愤地说,在我小的时候,我生病、上学,都是我妈借钱管我,他从未尽到过做父亲的责任,现在他病逝,留下的遗产凭什么让他二婚老婆独占。谭大妈也很生气,老郭病重期间你作为亲儿子,不照顾不出钱,甚至没来看过,都是我贴心照顾,他走了,你跑来争遗产,你还有良心吗?那么,郭先生到底有没有权利继承郭大爷的遗产呢?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郭先生作为郭大爷的儿子,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原则上享有继承权。谭大妈要求多分遗产是否可以得到支持?根据《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本案中,谭大妈与郭大爷共同生活,且在郭大爷病重期间给予照顾,这种行为符合法律对“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认定标准。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可能会判决谭大妈多分遗产。法院最终如何判决?根据《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郭先生未尽赡养义务,且在父亲生病期间未提供经济支持或情感关怀,属于“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情形。而谭大妈对郭大爷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且与郭大爷共同生活,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法院最终判决,谭大妈继承上海房产80%的份额,郭先生继承房产20%的份额。大家支持这个判决结果吗?欢迎留言讨论。信源:红星新闻——2025-5-4
“钱和家,哪个更重要?”2024年,北京,母亲患癌,女子瞒着丈夫偷偷给母亲转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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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和家,哪个更重要?”2024年,北京,母亲患癌,女子瞒着丈夫偷偷给母亲转去122万治病!丈夫知道后大发雷霆,可女子却说:“我以前开店我母亲借了我钱,我这是还债!况且女儿赡养母亲天经地义!在亲情和金钱面前,真的令人难以捉摸,一方面是自己的母亲,还身患癌症,没有治疗费用的话,可是会有生命危险。另一方面,这122万是女子和丈夫打拼多年积攒下的血汗钱,在不告知丈夫的情况下转给母亲,也有点说不过去。不过如同女子所说,她曾向母亲借过不少钱,且这些钱都是没有返还的,如今母亲患病急用钱,这也算是向母亲还债。退一步讲,那可是母亲,妻子也不是伏弟魔,钱是用来挽救母亲生命的,那可是一条鲜活的人命,也是妻子感情上的归属。相信别说是122万,只要能救母亲,即便散尽家财业女子也认为值得,而丈夫这边认为,丈母娘生病,他没理由拿这么多钱。也不知男子是否想过,如果他的母亲生病需要巨额医疗费,妻子不同意给的话,他会怎么办,难道眼睁睁看着母亲离他远去。夫妻之间应相互体谅,不能太过于看重钱财,但男子显然没做到,最终通过法律程序,向岳母索要回35万元。剩余的钱,一部分是应给的赡养费,一部分为当初借母亲钱,男子应该承担的夫妻共同义务,也就是一般的债款。
二弟伊卡尔迪与女友真有夫妻相,非旺达之辈能比!伊卡尔迪赡养费#伊卡尔迪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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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卡尔迪赡养费# 伊卡尔迪和他的女友站在一起,那种和谐感扑面而来,他们的五官有着相似的轮廓,就像是上天精心打造的一对。伊卡尔迪那深邃的眼眸与女友的双眸相互映衬,无论是眼神中的温柔还是偶尔的灵动,都仿若从一个模子里...
郑中基余思敏离婚赡养费引争议港媒曝郑中基与余思敏结束婚姻,却因赡养费闹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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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中基余思敏离婚赡养费引争议 港媒曝郑中基与余思敏结束婚姻,却因赡养费闹上法庭。女方称每月8000港币难负担子女学费及开销,直言“杯水车薪”。曾以幽默形象示人的“情歌浪子”,此番因金钱争议陷入舆论漩涡,昔日甜蜜婚姻...

心怀愧疚,老人不忍向亲生子女索要赡养费

经与张大妈沟通得知,因离婚较早,张大妈深感对亲生子女抚养不足,心怀愧疚,因此不忍向他们主张赡养费。随后,检察官与张大妈的亲生子女进行了交谈,了解到他们对母亲心存怨言,故而不愿支付赡养费。为保障张大妈的合法权益,...